市直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強化采購人主體責任,貫徹落實國務院穩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和“放管服”改革措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我局制定《2022年惠州市市直采購人主體責任評估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按時報送資料。具體評估單位名單另行通知。
惠州市財政局
2022年12月28日
2022年惠州市市直采購人主體責任評估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強化采購人主體責任,貫徹落實國務院穩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和“放管服”改革措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編制《2022年惠州市市直采購人主體責任評估指標體系表》,并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通過對各單位政府采購活動的綜合評估,推動采購人建立健全政府采購內部控制管理制度,明確政府采購職責分工,強化各單位履行主體責任的意識,增強風險防范意識,加大政府采購政策執行力度,促進政府采購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優化我市營商環境,提升政府采購活動的組織管理水平和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和廉政建設,提高政府采購公信力。
二、評估范圍
評估對象為市直主管預算單位,評估項目為2022年度成交的政府采購項目。
三、評估指標體系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依據文件清單見附件1),結合惠州實際,制定《2022年惠州市市直采購人主體責任評估指標體系》,包括6個一級指標、25個二級指標、53個三級指標。具體指標見附件2。
四、評估工作安排
市財政局將組成評估組,主要采取公開信息核查、書面審查、現場實地調查等方式相結合的方式開展評估工作。具體安排如下(如疫情防控等因素導致具體時間有變化的另行通知):
(一)工作準備階段(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各單位按照《關于轉發<廣東省預算單位政府采購活動內部控制事項清單>的通知》(惠財采購函〔2021〕30號)等文件要求,完善本單位政府采購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并形成正式文件,于2023年2月28日前由各主管預算單位(匯總本單位及所屬預算單位)報送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監管科)。
(二)材料報送階段(2023年3月)。根據各單位工作準備階段報送材料的具體情況,隨機選取10家市直主管預算單位作為被評估對象,每家抽取3個項目作為重點檢查項目(不足3個項目的,全部作為重點檢查項目)。被評估對象將抽取的重點檢查項目檔案于2023年3月31日前報送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監管科)。
(三)書面審查階段(2023年4月至5月)。評估組對照《2022年惠州市市直采購人主體責任評估指標體系表》進行評分,在中國政府采購網廣東分網等網站上搜索公開信息核查,對被評估對象提供的資料進行書面審查,編制工作底稿。
(四)審查反饋階段(2023年6月)。結合公開信息核查、書面審查,對審查發現的問題與被評估對象進行反饋,被評估對象對審查反饋問題進行回復,并對工作底稿進行簽字蓋章確認。
(五)形成報告階段(2023年6月)。形成評估工作報告,將評估結果在中國政府采購網廣東分網予以公開。
五、評估結果及應用
根據評估結果,發現被評估對象存在落實主體責任不到位等情況,市財政局將采取約談、書面關注等方式責令采購人整改。對評估中發現的采購人、代理機構和評審專家的違法線索進行延伸檢查,對查實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作出處理處罰,并將處理處罰信息在中國政府采購網廣東分網予以公開。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單位要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高度重視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工作,統一思想,充分認識落實政府采購主體責任的重要性,積極協調單位內部分工配合,抓好各項任務落實。
(二)積極配合,按時報送。請參與評估的各方認真做好前期準備工作,積極配合評估工作,按時報送有關材料。被評估對象要準時提供相關資料,不得弄虛作假、隱瞞實情,確保評估結果客觀、全面。
附件:1.2022年惠州市市直采購人主體責任評估工作依據文件清單.docx
2.2022年惠州市市直采購人主體責任評估指標體系表(略)
3.市直主管預算單位名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