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材料
關于2015年惠州市本級財政決算草案的報告
惠州市財政局局長 陳國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現就2015年惠州市本級財政決算草案報告如下:
2016年2月召開的惠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惠州市2015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16年預算草案的報告》。根據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通過的決議,2015年市本級財政決算已按要求正式編成,并經省財政廳審核,報市人民政府審定。
2015年,全市各級財稅部門積極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各項決策部署,以及市十一屆人大五次會議關于2015年預算草案的審議意見,緊緊圍繞“以更好質量更高水平進入珠三角第二梯隊”總目標,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發揮財政職能作用,深化財政體制改革,全力落實積極財政政策,促進了“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目標的實現。在各地各部門的共同努力下,市人大通過的2015年預算案決算情況較好,年終市財政實現了收支平衡。
一、2015年市本級財政決算情況
(一)一般公共預算。
1. 收入情況。
2015年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2,758,77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186,110萬元,上級補助收入277,624萬元,下級上解收入217,462萬元,上年結轉結余418,800萬元,債務轉貸收入544,374萬元,調入資金114,403萬元。
市十一屆人大五次會議批準的2015年市本級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收入預算數為1,165,566萬元,實際執行完成1,186,110萬元(其中大亞灣開發區上劃特定大項目收入17.9億元),完成預算的101.8%,同比增收134,314萬元,增長12.8%。一般公共預算收入中稅收收入完成700,168萬元,占比重59.0%;非稅收入完成485,942萬元,占比重41.0%。
主要收入項目完成情況:國內增值稅完成260,426萬元,完成預算的91.7%;營業稅完成83,484萬元,完成預算的87.9%;企業所得稅完成68,555萬元,完成預算的85.1%;個人所得稅完成19,272萬元,完成預算的102.2%;城市維護建設稅完成98,515萬元,完成預算的97.4%;土地增值稅完成24,093萬元,完成預算的83.2%;專項收入完成60,327萬元,完成預算的94.4%;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完成33,820萬元,完成預算的43.3%。
2. 支出情況。
2015年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總支出完成2,616,32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304,655萬元,上解支出134,008萬元,補助下級支出497,688萬元,債務還本支出498,736萬元,安排預算穩定調節基金181,240萬元。
市十一屆人大五次會議批準的2015年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數為1,055,766萬元,實際執行完成1,304,655萬元(其中大亞灣開發區特定大項目還貸支出10.4億元),完成預算的123.6%,比預算增加248,889萬元,比上年增支269,463萬元,增長26.0%。增支主要原因:一是加快本年預算及歷年結轉資金的支出進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大幅度減少年終結轉支出;二是在年度執行中上級財政安排下達轉移支付和新增地方債券資金;三是按照省市盤活存量資金的工作部署,通過收回閑置資金,將資金統籌用于“修路、種樹、治水、收入”等經濟社會發展亟需資金支持的領域,盡早盡快地發揮財政資金效用。
主要支出項目完成情況: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15,108萬元,完成預算110.3%;公共安全支出141,575萬元,完成預算125%;教育支出126,461萬元,完成預算116.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1,432萬元,完成預算124.7%;醫療衛生支出完成103,461萬元,完成預算228.0%;城鄉社區事務支出182,369萬元,完成預算59.0%,主要是債務還本支出改由置換債券資金解決,相應騰出資金用于三環路東段改造、東坡祠重修等項目;交通運輸支出123,861萬元,完成預算298.2%。
3. 年終結余。
2015年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總收支相抵,根據新預算法、國家和省有關要求,除上級專項資金以及按結轉資金占支出的比重不超過9%的規定安排結轉下年支出外,其余資金全部由市財政收回,用于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留待2016年預算安排延續性項目、重點項目支出。
經上述結算后,年終滾存結余142,446萬元,全部結轉下年支出,比上年減少276,365萬元,下降66.0%。2015年財政形成結轉的主要原因:一是上年省下達部分專項轉移支付資金時間較晚,未能按正常程序在本財政年度開支。二是基建類、政府采購等項目按照實施進度撥款造成結轉。2015年以來,市財政積極推動加快項目實施,并按規定及時撥付資金,加大資金盤活和統籌使用力度,促進歷年結轉資金盡快發揮效益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
1. 收入情況。
2015年市本級政府性基金預算總收入完成427,032萬元,其中:基金預算收入186,315萬元,上年結余143,487萬元,上級補助收入5,790萬元,下級上解收入288萬元,債券轉貸收入91,152萬元。
市十一屆人大五次會議批準的2015年市本級政府性基金收入預算數為517,808萬元,實際執行完成186,315萬元,為年度預算的36.0%。主要是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收入未實現預期收入,執行到位率較低。
2. 支出情況。
2015年市本級政府性基金預算總支出完成392,943萬元,其中:基金預算支出174,973萬元,補助下級支出36,121萬元,上解上級支出6,294萬元,債務還本支出61,152萬元,調出資金114,403萬元。
市十一屆人大五次會議批準的2015年市本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數為498,915萬元,主要受國土出讓收入不及預算的影響,實際執行完成174,973萬元,為年度預算的35.1%。
3. 年終結余。
按照政府性基金以收定支的原則,市財政根據各基金項目收入的情況,對支出進行調整:收入短收的,相應壓減支出;收入超收的,資金結轉下一年度安排使用,并依據上級清理盤活存量資金的規定,每一項政府性基金結轉資金規模不超過該項基金當年收入的30%,超出部分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2015年市本級基金預算總收支相抵,年終滾存結余34,089萬元,結轉下年使用。
(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2015年度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總收入3,715萬元。其中:國有資本經營收入2,567萬元,為年度預算102.7%;上年結余1,148萬元。2015年度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支出1,121萬元,為年度預算37.3%。主要是企業利潤收入于年末繳庫,相應延緩了支出。收支相抵,年終結余2,594萬元。
(四)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算。
2015年全市社會保險基金收入完成1,487,611萬元,為年度預算的118.3%;社會保險基金支出完成824,810萬元,為年度預算的103.9%。收支相抵,年終結余2,816,404萬元。
(五)經批準舉借債務情況。
經市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批準,2015年我市的地方政府債務余額限額為608.9億元,其中,市直限額297億元。經初步統計,2015年末全市地方政府債務(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余額574.2億元,其中,市直政府債務余額289億元。目前省財政廳正在匯總審核各市截至2015年末的實際債務統計情況,尚未最終批復確定。按照相關的管理規定,我市及市直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債務情況,將依據省財政廳批復,另行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
二、省批復市本級2015年財政總決算的情況
省財政廳已以粵財預〔2016〕244號文批復我市2015年財政總決算,批復數與我市原報相關數據均相一致。市本級2015年財政總決算批復情況如下:
(一)一般公共預算。
1. 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原為2,758,773萬元,省批復決算確定為2,758,773萬元,其中市本級一般公共財政預算收入1,186,110萬元。
2. 市本級財政總支出原為2,616,327萬元,省批復決算確定為2,616,327萬元,其中市本級公共財政預算支出1,304,655萬元。
3. 省批復決算收支相抵后,市本級年終滾存結余142,446萬元。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
1. 市本級基金預算總收入原為427,032萬元,省批復決算確定為427,032萬元,其中基金預算收入186,315萬元。
2. 市本級基金預算總支出原為392,943萬元,省批復決算確定為392,943萬元,其中基金預算支出174,973萬元。
3. 省批復決算收支相抵后,市本級基金預算年終滾存結余34,089萬元。
三、上劃中央、省收入完成情況
2015年市本級上劃中央收入600,888萬元,其中:(1)上劃“兩稅”收入409,866萬元,同比增收44,310萬元,增長12.1%;(2)上劃所得稅收入191,022萬元,同比減收66,016萬元,減少25.7%。
上劃省“四稅”收入172,688萬元,同比減收38,129萬元,減少18.1%。
四、2015年全市財政總決算匯編情況
2015年,在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支持下,全市各級政府和財政部門認真執行人大批準的預算,全市財政實現了收支平衡。
(一)一般公共預算收支情況。
根據匯編的決算,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完成6,993,26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收入3,400,183萬元,完成市代編預算的100.1%,增長13.1%;上級補助收入1,255,585萬元,上年結余889,975萬元,債務轉貸收入1,128,080萬元,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36,698萬元,調入資金282,744萬元。
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預算總支出完成6,412,97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支出4,860,668萬元,完成市代編預算的116.4%,增長30.3%;上解上級支出227,146萬元,債務還本支出1,025,357萬元,安排預算穩定調節基金299,802萬元。
全市一般公共預算總收支相抵,年終結余580,292萬元,全部結轉下年支出。形成結轉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項目按政府采購、基建進度撥款,隨項目實施情況辦理結轉。二是上級下達部分專項轉移支付資金時間較晚,未能在本財政年度執行完畢。
(二)基金預算收支情況。
2015年全市基金預算總收入完成1,498,745萬元,其中:基金預算收入785,175萬元,上年結余503,095萬元,上級補助收入81,975萬元,債務轉貸收入128,500萬元。
2015年全市基金預算總支出完成1,257,696萬元,其中:基金預算支出870,158萬元,債務還本支出98,500萬元,上解上級支出6,294萬元,調出資金282,744萬元。
2015年全市基金預算總收支相抵,年終結余241,049萬元。
(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支情況。
2015年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總收入完成4,260萬元,其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3,112萬元,上年結余1,148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1,321萬元。收支相抵,年終結余2,939萬元。
五、落實市人大預算決議及代表建議有關情況
市十一屆人大五次會議的人大代表在審議2015年預算草案的過程中提出了許多寶貴的意見建議,包括促進經濟發展、提高收入質量、優化支出結構、加大民生投入、強化預算約束、加強預算監督等內容。2015年市財政局承辦人大代表建議共64件,其中主辦件1件,會辦件63件。
市財政局對市人大代表和市人大提出的2015年預算草案等各項意見建議高度重視,及時梳理歸納,認真研究落實,狠抓跟蹤問效,并以此促進財政事業的改革和發展。
對市人大代表提出《關于推進清水治污建設美麗鄉村的議案》等7個議案(已合并為1件議案),市財政采取多種措施全力推進“美麗鄉村·清水治污”工作,出臺《惠州市鎮級污水處理廠主干收集管網設施建設市級財政資金補助方案》(惠市環〔2016〕1號),《惠州市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資金補助方案》、《惠州市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資金補助方案》(惠市環〔2015〕158號)等資金保障方案,按照“政府主導、多元投入”的原則,加大資金投入,確保工作順利推進。
對市人大代表提出并由市財政局主辦《關于請求理順市與惠城區財稅體制》的建議,2015年已印發實施了《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惠州市對惠城區第二輪財政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惠府辦〔2015〕30號),在新體制中加大了市的放權讓利力度,較大幅度提高了惠城區收入分成比例,有效調動惠城區發展經濟、壯大實力的積極性,共同推動城區經濟社會發展提質增速。
(一)充分發揮財政職能作用,服務經濟發展。
全市各級財稅部門從穩增長、增信心的大局出發,努力克服經濟下行壓力,認真貫徹積極的財政政策,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導向和杠桿作用,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夯實財政收入增長的經濟基礎。
一是市財政印發實施《2015年市級財政支持穩增長政策措施》(惠財預〔2015〕88號),統籌安排穩增長資金和減免稅費共約106億元,通過擴大財政投資、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加快資金撥付進度,增強我市發展的內生動力和后勁。2015年全市財政納入GDP考核的8項支出完成370.12億元,增長23.6%。
二是大力支持創新驅動發展,加大對環大亞灣新區和潼湖生態智慧區兩大戰略平臺政策傾斜力度,在積極爭取上級財政政策支持的同時,市財政安排財政資金2.5億元,加快兩大平臺建設;全年全市科學技術支出達到19.8億元,其中信利4.5代AMOLED項目專項扶持資金投入2.21億元,有力推動了企業轉型升級和產業結構調整。
三是落實扶持實體經濟發展的“惠28條”、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惠42條”等優惠政策,落實小型微利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及高新技術企業減稅、伊利項目稅收優惠、惠州機場航線補貼、港口集裝箱補貼等優惠政策,落實2015年免征38項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市級收入,并返還50%的2014年該類收費,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四是積極推廣PPP模式,推動省道S120等項目開展試點,逐步建立制度完備、運行規范、效益良好、監督有力的PPP模式管理制度體系,吸引社會資本投入參與提供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
(二)進一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優先保障民生。
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條例》,對“三公”經費開支嚴格把關,從嚴控制一般性支出。2015年市本級“三公”經費支出1.25億元,比上年略減(減少16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382萬元,公務接待費5,288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898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維護費5,946萬元,發揮財政在源頭上反對鋪張浪費、履行節約的作用,為重點項目和民生支出騰出財力空間。堅持將市級新增財力的75%,縣級新增財力的60%以上投入民生,提高民生服務水平,2015年全市民生支出338.3億元,同比增加77.34億元,增長30%,增幅比去年高14個百分點,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比重的70%。2015年全市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綜合支出209.91億元,同比增支49.68億元,增長31%。2015年市十件民生實事共有61個具體項目,資金計劃總投資額147.4億元,年度財政等各種渠道資金計劃投資額為86.5億元,其中,截至2015年12月底,各級財政已落實資金52.3億元,已撥付44.65億元,資金撥付與項目實施進度相匹配。同時,各級財政加快省十件民生實事資金的撥付進度,全年全市落實省十件民生實事資金支出31.26億元,完成年度計劃的104%。
(三)認真貫徹實施預算法,切實提高依法理財水平。
2015年是實施新預算法的第一年。我們嚴格落實預算法各項要求,增強預算法治意識,把預算法作為預算管理的基本遵循,深入推進法治財政建設,依法理財,用法治引領和推進預算管理改革。
一是不斷完善全口徑預算體系,推進預算體系的統籌協調,將地方教育附加等7項政府性基金按規定轉列一般公共預算。
二是深化部門預算編制管理改革,推行零基預算,將上級提前下達的轉移支付資金編入年初預算,壓縮代編預算規模,細化預算編制,將支出項目細化到末級科目,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和準確性。
三是依法嚴格預算執行,堅持先有預算后有支出的原則,強化預算剛性約束,控制預算追加,規范預算調整程序,加強財政運行分析監控,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大報告預算執行情況。
四是提高預算支出均衡性和時效性,加快預算下達,強化預算部門使用資金的主體責任,督促和指導預算部門加快支出進度,及早發揮財政資金效益,建立對縣(區)財政支出預算執行通報制度,促進我市財政支出進度與序時進度相適應。
五是建立清理盤活存量資金工作機制,控制結轉資金規模,2015年市財政按政策共盤活財政存量資金約12.8億元,統籌用于經濟社會發展亟需資金支持的領域。
六是全面推進預決算信息公開,市財政局印發實施《關于2015年惠州市本級部門預算公開范本的通知》(惠財預〔2015〕45號),首次對市級部門預算公開時間和公開格式、公開程序、公開載體進行了統一,推動預算公開常態化、規范化和法制化。
七是加強專項資金監管,全力打造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平臺,實現財政專項資金一張網審批、一張網分配、一張網公開和一張網監管;制定《惠州市農村財務監管平臺建設指南》,做好農村財務監管平臺建設工作;完善績效評價體系,2015年選取“生活污水設施以獎代補資金”等23個涉及民生、社會關注度較高的財政支出項目開展第三方評價,突出對民生領域重點項目的績效考評。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2016年作為“十三五”開局之年,進一步做好財政工作,對于全面落實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各項部署,促進“以更好質量更高水平進入珠三角第二梯隊”總目標的實現具有重要意義。
今年以來,經濟財政總體運行平穩。據快報統計,1-7月全市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完成209.4億元,增長10.1%,按營改增同口徑對比增長11.9%;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完成255.9億元,增長10.6%。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完成66.7億元,同比增長7.4%;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完成65.0億元,增長12.1%。在經濟下行壓力仍然較大的情況下,疊加受供給側降成本減免稅費、調整增值稅收入劃分等財政分配體制改革等減收因素影響,要實現全年預算目標需要付出較大努力。
下來,我們將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支持下,強化責任擔當,積極主動作為,發揮財政政策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調控作用,著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繼續依法依規組織收入,提升財政保障能力,加強財政支出管理,保工資、保運轉、保重點,加快落實財稅體制改革,不斷完善財政管理機制,加強地方債務管理,防范財政風險,為實現我市“十三五”經濟社會發展良好開局作出積極貢獻。
以上報告,請予審議。
附件:1. 2015年惠州市本級一般公共財政預算收入執行情況表
2. 2015年惠州市本級一般公共財政預算支出執行情況表
3. 2015年惠州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決算功能分類表
4. 2015年惠州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決算經濟分類表
5. 2015年惠州市本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執行情況表
6. 2015年惠州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執行情況表
7. 2015年惠州市社保基金預算收支執行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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