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有關單位反映,有社會人員聲稱其為我局工作人員或局領導,以財政補貼為誘餌,推銷奧運紀念品。 經查,我局未組織任何推銷奧運紀念品的活動,也不存在財政補貼盈利性紀念品的做法。敬請相關單位和社會公眾小心提防,謹防受騙,發現情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嚴重警告不法分子立即停止冒名欺詐行為。我局保留采取進一步法律手段的權利。 特此聲明。
惠州市財政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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