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些不法分子經常冒充我局工作人員,以退還九年義務教育學費、個人社保費用以及訂購書籍等為由,直接給學生家長(市民)打電話或者向有關單位推薦訂購書籍,實施詐騙活動。為確保廣大市民和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我局嚴正申明:
一、經市政府批準,我市農村和城鎮義務教育分別從2006年秋季、2008年春季起,實施免費義務教育,符合條件的學生入學時已按規定免收學費。因此,不存在退還學費的問題。
二、對于涉及民生的政策,我局會通過新聞媒體等正規渠道發布消息,不可能直接給學生家長和市民個人打電話。
三、我局未以任何文件、電話通知等形式要求相關職能部門或下級財政部門訂購相關書籍。
為此,敬請廣大市民和有關單位提高警惕,謹防不法分子實施詐騙。
惠州市財政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