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單位:
為加強和規范公務支出管理,進一步推進公務卡改革,擴大公務卡使用范圍,切實減少公務支出中的現金提取和使用,根據《財政部關于進一步推進地方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財庫〔2011〕167號)及省財政廳、監察廳、人民銀行廣州分行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公務卡結算制度改革的通知》(粵財庫〔2012〕20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在市直預算單位實施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實施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的必要性
市直公務卡改革于2012年4月擴大到所有預算單位以來,各項改革工作有條不紊地推進,對減少預算單位現金支付結算、規范公務支出的政策效應逐步顯現。但從目前市直各單位使用公務卡情況看,存在公務卡使用范圍偏窄、使用率不高的問題,“有卡不用”現象較為普遍,公務卡改革推進力度有待加強。建立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嚴格規定預算單位公務支出中必須使用公務卡結算的項目,有利于提高公務卡使用率,充分發揮公務卡制度優勢,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公務支出管理。各單位要從黨風廉政建設和源頭預防腐敗的高度出發,切實提高對實施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認識,認真抓好落實工作。
二、嚴格執行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
(一)所有實行公務卡改革的市直預算單位,都應嚴格執行市直預算單位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
(二)凡目錄規定的公務支出項目,應按規定使用公務卡結算(或通過轉賬方式結算,下同),原則上不再使用現金結算。
(三)下列情況可暫不使用公務卡結算:
1.在縣級以下(不包括縣級)地區不具備刷卡條件的場所發生的公務支出。
2.在縣級及縣級以上地區不具備刷卡條件的場所發生的單筆消費在1000元(含)以下的公務支出。
3.按照《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支付給個人的現金支出。
4.簽證費、快遞費、過橋過路費、出租車費用等目前只能使用現金結算的支出。
除上述情況外,因特殊情形確實不能使用公務卡結算的,應報經單位財務部門批準。
三、有關工作要求
(一)制定具體細則。各一級預算單位應盡快制定本部門實施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的管理辦法,并于2012年9月30日前書面報財政局(國庫科)、市監察局(黨廉室)備案。同時,加強對所屬基層預算單位的指導,要求各基層預算單位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重點明確不能使用公務卡結算情況下的財務審批程序和報銷手續。各單位應從嚴控制不使用公務卡結算的支出事項,必要時報銷申請人應提供不能使用公務卡結算的證明材料。
(二)加強培訓宣傳。各單位要加強公務卡管理政策培訓,使單位財務人員和工作人員熟練掌握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同時要加強宣傳,在本單位形成主動用卡、自覺用卡的良好氛圍。
(三)加大改革力度。各一級預算單位要督促納入公務卡改革范圍的基層預算單位開立和規范使用公務卡,嚴格執行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
四、建立監督檢查的長效機制
(一)個別仍沒有辦理公務卡申領手續的單位,要及時辦理相關手續,領取公務卡并按規定實行刷卡結算。
(二)為確保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的有效實施,市監察局、財政局將會同有關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于今年第四季度對預算單位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制度實施情況進行專項檢查,重點抽查未開立公務卡、公務卡使用頻率偏低、提取現金較多的預算單位。對檢查結果將予以通報,發現違規違紀問題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本通知自2012年 10月1日起實施。
附件:市直預算單位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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