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開征集《惠州市市級社會保險基金
定期存款存放管理實施辦法(2021修訂)(征求意見稿)》
意見建議的公告
為建立健全科學規范、公正透明的市級社會保險基金存放管理機制,規范社保基金存放行為, 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政部門和預算單位資金存放管理的實施意見》,經市政府同意,我局于2019年2月22日印發《惠州市市級社會保險基金定期存款存放管理實施辦法》。在《辦法》實施過程中發現一些需進一步完善的事項,針對存在的一些問題,我局充分吸收公眾意見,對原辦法進一步修改完善,現向社會各界人士公開征求意見建議。同時,根據《國務院關于在市場體系建設中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34 號)、《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暫行)》(發改價監〔2017〕1849 號)等有關規定,現就《惠州市市級社會保險基金定期存款存放管理實施辦法(2021修訂)(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征求公平競爭審查意見。如認為《辦法》存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國務院關于在市場體系建設中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意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暫行)》,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場競爭的內容,因情況緊急,請一并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日內通過信函、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1. 聯系電話:0752-2886085;
2. 電子郵箱:hzsczjgk@huizhou.gov.cn;
3. 郵寄地址:惠州市惠城區江北文華一路6號市財政局(國庫科)
4.郵政編碼:516003
特此公告。
附件:1:惠州市財政局市級社會保險基金定期存款存放管理實施辦法(2021修訂)(征求意見稿).pdf
2:惠財庫[2019]8號(印發《惠州市級社會保險基金定期存款存放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pdf
惠州市財政局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