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完善社保基金存放管理,近期市財政局修訂了《惠州市財政局市級社會保險基金定期存款存放管理實施辦法(2021年修訂)》(以下簡稱《辦法》),并于2021年3月16日至2021年3月24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期間,我局共收到一條意見,即建議增加系數設置較大的一檔銀行數量。我們對該建議進行了認真研究,基于資金存放安全的考慮,未采納該建議。《辦法》通過設置系數將資金向綜合實力較強、安全性較好的銀行傾斜,并結合安全性、資金總量和銀行數量情況合理設置三檔及其系數。如再增加一檔銀行數量將不利于資金安全管理,不符合省財政廳“安全優先”的原則要求。在此,對社會各界的關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謝。
惠州市財政局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