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財政局:
現將《廣東省財政廳轉發財政部關于結合疫情防控開展2022年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評價工作的通知》(粵財采購〔2022〕9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各縣(區)開展對代理機構的監督評價工作時,應按2021年確定的標準進行監督評價。相關檢查工作開展情況及評價結果請于11月5日前及時匯總報送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監管科)。
惠州市財政局
2022年8月1日
(聯系人及電話:周紅梅,0752-2881712)
廣東省財政廳轉發財政部關于結合疫情防控開展2022年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評價工作的通知
粵財采購〔2022〕9號
各地級以上市財政局,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財政局:
現將《財政部關于結合疫情防控開展2022年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評價工作的通知》(財庫〔2022〕18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疫情防控和我省各地實際情況,就做好2022年全省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評價工作通知如下,請認真遵照執行。
省財政廳對2022年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評價工作暫不作統一要求,由各地根據本地區疫情防控形勢和要求開展,如財政部有新的要求將另行通知。各地開展對代理機構的監督評價工作時,應按2021年確定的標準進行監督評價。相關檢查工作開展情況及評價結果請于11月15日前及時匯總報送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監管處)。
請各地在做好疫情防控等確保安全、穩定的前提下,認真組織開展本地區今年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評價工作。
廣東省財政廳
2022年7月20日
(聯系人及電話:陳健都,020-83188509)
財政部關于結合疫情防控開展2022年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評價工作的通知
財庫〔2022〕18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根據疫情防控形勢和要求,現就開展2022年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評價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財政部對2022年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評價工作暫不作統一要求,各省(區、市)財政廳(局)根據本地區疫情防控形勢和要求開展。采用統一組織或者自行評價兩種方式開展評價工作的地區,應全面落實“雙隨機、一公開”要求,隨機抽取代理本級政府采購業務的代理機構作為被檢查單位。各級財政部門在檢查工作中應嚴格履行法定程序,遵守工作紀律,依法處理違法違規問題。代理機構評價工作按此前標準開展,被檢查單位及其他單位均可自愿申請參加。檢查工作開展情況及評價結果應及時匯總并報送財政部。
請各省(區、市)財政廳(局)在相關工作中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各項防控措施。
聯系人:財政部國庫司政府采購監督裁決處 楊敏
聯系電話:010-68552173
財政部
2022 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