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單位,各評審專家,各供應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和《財政部 監察部關于印發〈集中采購機構監督考核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庫〔2003〕120號)規定,推進落實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持續優化惠州市政府采購營商環境,充分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加強對惠州市集中采購機構的監督管理,促進集中采購機構提高服務質量,我局決定對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2020-2021年度政府采購執業情況進行監督考核。現向市直各單位、各評審專家、各供應商發布調查問卷,請結合實際情況如實填寫。
附件:1、惠州市集中采購機構2020-2021年度政府采購執業情況監督考核調查問卷(調查對象:采購人).docx
2、惠州市集中采購機構2020-2021年度政府采購執業情況監督考核調查問卷(調查對象:評審專家).docx
3、惠州市集中采購機構2020-2021年度政府采購執業情況監督考核調查問卷(調查對象:供應商).docx
惠州市財政局
2022年11月14日
網站地圖 | 使用幫助 | 聯系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