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財法〔2009〕11號
轉發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黑大豆出口免征增值稅的通知
各縣(區)財政局、國家稅務局、市國稅局直屬稅務分局、仲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稅務分局:
現將省財政廳、省國家稅務局《轉發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黑大豆出口免征增值稅的通知》(粵財法〔2009〕5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粵財法〔2009〕5號
轉發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黑大豆出口免征增值稅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財政局、國家稅務局、(不發深圳):
現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黑大豆出口免征增值稅的通知》(財稅〔2008〕154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
關于黑大豆出口免征增值稅的通知
財稅[2008]15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經國務院批準,從2008年12月1日起,對黑大豆(稅則號為1201009200)出口免征增值稅。具體執行時間,以“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海關注明的出口日期為準。
特此通知。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八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