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GS-2021-13
關于印發《惠州市財政局市級社會保險基金定期存款存放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惠州市財政局市級社會保險基金定期存款存放管理實施辦法》業經十二屆180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實施。
惠州市財政局
2021年9月18日
惠州市財政局市級社會保險基金定期存款存放管理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健全科學規范、公正透明的市級社會保險基金(以下簡稱“社?;稹保┐娣殴芾頇C制,規范社?;鸫娣判袨?,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政部門和預算單位資金存放管理的實施意見》(粵財庫〔2017〕59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納入市財政專戶管理的社?;?。包括但不限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
第三條社保基金辦理定期存款應采取競爭性方式擇優選擇存放銀行。競爭性方式是指市財政部門就選擇社?;鸲ㄆ诖婵畲娣陪y行事宜公開邀請銀行報名參與競爭,采用綜合評分法進行評分,根據評分結果擇優確定存放銀行的管理活動。
第二章 存放銀行選擇
第四條社?;鸲ㄆ诖婵顓⑴c銀行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同時在市區(含惠城區、惠陽區、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和仲愷高新區)設有分行級以上(含分行級)經營機構,吸收公眾存款的金融機構及政策性銀行。
本辦法所稱存放銀行,是指按照本辦法規定,通過競爭性方式取得定期存款存放資格的銀行。
本辦法所稱參與銀行,是指按照本辦法規定,經市財政部門審查確認具備參與競爭資格的銀行。
第五條銀行參與競爭性方式存放,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依法開展經營活動,內部管理機制健全,具有較強的風險控制能力,近2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未發生重大違約事件;
?。ǘ┴攧辗€健。資本充足率、不良貸款率、撥備覆蓋率、流動性覆蓋率、流動性比例等指標達到監管標準;
(三)人民銀行惠州市中心支行最近2年銀行業機構評估綜合評級均為B+及以上情形的;
?。ㄋ模┌匆筇峁┱鎸崱蚀_、完整,無缺項漏項的數據和材料;
?。ㄎ澹┏鼍吡兄Z書,承諾不得向相關人員輸送任何利益,不得將資金存放與相關負責人員在本行親屬的業績、收入掛鉤。
第六條競爭性方式存放主要流程:
(一)發布競爭性方式存放公告。市財政部門在其門戶網站等公開媒體上發布定期存款競爭性方式存放公告,載明參與銀行資格要求、報名方式、需要提供材料、報名截止時間、擇優選擇存放銀行數量、存放銀行資格有效期等事項。
?。ǘ彶閰⑴c銀行資格。市財政部門對報名參加的銀行資格進行審查,確定本期參與銀行。
?。ㄈ┏闪⒃u審委員會。評審委員會由市財政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金融工作部門、人民銀行惠州市中心支行、惠州銀保監分局各派一名工作人員共5 人組成。參與評審的評委應當熟悉財務和銀行支付結算業務,并與參與銀行沒有利害關系。市財政部門的內設監督部門派出工作人員對評審工作進行監督。
?。ㄋ模⑴c銀行綜合評分。評選委員會采用綜合評分法對符合基本資格要求的參與銀行進行評分,將評分結果提交市財政部門。
?。ㄎ澹駜灤_定存放銀行。市財政部門根據評選委員會評分結果,由高到低進行排名,擇優選取得分排名靠前的參與銀行作為存放銀行,向存放銀行發出確認通知書。同時將評選結果在原發布競爭性選擇公告的公開媒體上公告并簽訂存款協議。
第七條銀行參與競爭以自愿為原則,在公告規定時間內自行向市財政部門申報。在公告規定報名時間截止后報名的潛在投標人,市財政部門拒絕潛在投標人報名。
第八條市財政部門原則上每年開展一次競爭性方式評審工作,在評審結果有效期內根據社?;鸹钇诖婵钣囝~情況辦理定期存款。
第三章 指標設置和資金額度分配
第九條評分指標由經營狀況、支持地方經濟發展貢獻度、利率報價和服務水平4項組成。各項指標分值為:經營狀況40分,支持地方經濟發展貢獻度40分,利率報價12分,服務水平8分。
?。ㄒ唬┙洜I狀況指標反映參與銀行的資產質量、償付能力和經營風險狀況,包括凈資產總額(8分)、資本充足率(8分)、不良貸款率(7分)、年末存款余額(8分)、年末貸款余額(9分)。指標值由惠州銀保監分局負責提供,其中:凈資產總額、資本充足率和不良貸款率指標值按總行數據計算得出,年末存款余額和年末貸款余額指標值按惠州本部數據計算得出。
(二)支持地方經濟發展貢獻度指標反映銀行支持惠州地區經濟發展情況,包括繳納稅收惠州留成收入(10分)及同比增長率(3分)、在惠普惠貸款年末余額及同比增長率(各4分)、在惠制造業貸款年末余額及同比增長率(各4分)、銀行對地方扶持政策參與度(8分)及銀行機構層級設置(3分)。其中:繳納稅收惠州留成收入指標值由市稅務部門負責提供,銀行對地方扶持政策參與度主要反映銀行對地方金融扶持政策及社??òl放政策的參與度,指標值由市金融工作部門負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工信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協助提供,其余指標值由惠州銀保監分局負責提供。
(三)利率報價指標是指參與銀行承諾辦理定期存款的利率,由參與銀行在總行或上級分行授權范圍內提供。利率應當符合國家利率政策規定及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自律管理要求。
?。ㄋ模┓账街笜朔从硡⑴c銀行提供支付結算、對賬、銀行賬戶管理,以及在惠設置網點服務社會等服務的能力和水平。包括:支付結算、對賬、銀行賬戶管理(4分)和惠州營業網點數(4分),指標分別由市財政部門、惠州銀保監分局負責提供。
第十條單項指標和參與銀行得分計算方法。
?。ㄒ唬﹩雾椫笜说梅钟嬎惴椒?。
1.單項指標(除不良貸款率,銀行機構層級設置和支付結算、對賬、銀行賬戶管理三項指標外)得分:單項指標值由高到低排序,按名次排第一名的銀行得滿分,依次遞減直至0分計算得分,沒有數值不得分;
2.不良貸款率指標得分:指標值由低到高排序,按名次排第一名的銀行得滿分,依次遞減直至0分計算得分;
3.銀行機構層級設置指標得分:在惠州設立的機構級次為總行的得3分;分行得1.5分;
4.支付結算、對賬、銀行賬戶管理指標得分:能按支付結算、對賬、銀行賬戶管理的規定辦理業務得滿分,出錯或違規辦理業務每次扣1分直至0分計算得分。
?。ǘ﹩蝹€銀行得分計算方法。
單個評委計算的銀行得分=∑經營狀況中單項指標得分+∑支持經濟發展貢獻度中單項指標得分+利率水平指標得分+∑服務水平中單項指標得分。
存放銀行最終得分為全體評委計算的銀行得分算術平均數。
第十一條分配定期存款額度。市財政部門將存放銀行的得分乘以系數計算出系數分,按系數分的權重值計算定期存款額度。各存放銀行系數設置為: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排名第1至5名的系數為2,第6至10名的系數為1,第11名(含第11名)之后系數為0.5。
存放銀行系數分=存放銀行得分×系數。
存放銀行定期存款額度=可分配資金總額×當期單個存放銀行系數分÷∑當期所有存放銀行系數分。
第十二條單個銀行分配定期存款額度最低為1,000萬元(以千萬元為單位取整),增加幅度為1,000萬元的整數倍。
第四章 資金存放約束和監督
第十三條存放銀行出現以下行為或情形,市財政部門視情節輕重,給予提前收回中標銀行的存放資金、按約定解除存款協議關系等處理:
?。ㄒ唬┐娣陪y行出現重大安全風險事件或者經營狀況惡化影響基金存放安全的;
(二)凡發現并經核實存放銀行未遵守廉政承諾或者在基金存放中存在其他利益輸送行為的;
?。ㄈ┍O管評級降低,或發生重大違法違規行為,銀行存在較大運營風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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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沒有按照協議承諾履行相應責任和義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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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條定期存款存放期間,如遇國家、省重大政策調整或統一要求歸集資金,需要收回定期存款籌集資金時,市財政部門將無條件提前支取定期存款,不予任何補償。
存放銀行如撤銷在我市設立的機構,撤銷機構前定期存款資金須退回市財政專戶。
第十五條評審人員在評審工作中違反公正評審、保密、回避和廉潔等有關規定行為的,依照有關規定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關部門追究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六條市級其它財政專戶資金辦理定期存款,參照本辦法規定由市財政部門組織實施。本辦法由惠州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本辦法自2021年9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蛾P于印發〈惠州市財政局市級社會保險基金定期存款存放管理實施辦法〉(2021年修訂)的通知》(惠財規〔2021〕1號)同時廢止。
【政策解讀】關于《惠州市財政局市級社會保險基金定期存款存放管理實施辦法》的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