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實施一批省級權責清單事項的決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70號)和《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印發<省財政廳省級權責清單事項調整實施意見>的通知》(粵財法〔2020〕2號),受廣東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委托,經惠州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惠州市稅務局聯合審核確認,現將2023—2027年度符合免稅資格的省管非營利組織名單公告如下:
惠州市見義勇為基金會
惠州市弘揚法治公益基金會
廣東省惠州學院教育發展基金會
惠州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惠州市稅務局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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