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統計機構、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貫徹落實《關于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的意見》等中央有關統計改革發展重要文件,持續推進“四個必查”“三個一批”走深走實,同時為充分利用“12·4”憲法宣傳日和“12·8”統計法頒布紀念日宣傳契機,持續推進統計領域誠信建設,引導統計調查對象和統計從業人員依法統計、誠信統計,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宣傳正面典型,為統計工作營造良好氛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統計嚴重失信企業信用管理辦法》《廣東省統計局統計誠信示范企業認定工作方案》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決定開展惠州市2022年度“統計守信企業”評選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范圍
評選范圍為惠州市具有法人資格,承擔經常性政府統計調查任務的企業法人和單位。本年新入庫企業不在評選范圍。
二、評選條件
(一)為履行法定的統計資料報送義務提供組織、人員和工作條件保障;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原始記錄、統計臺賬,建立健全統計資料的審核、簽署、交接、歸檔等管理制度;
(三)執行統計調查制度,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提供統計調查所需資料;
(四)積極配合統計執法檢查和統計數據核查;
(五)未發現有任何違反統計法律法規和統計調查制度的行為;
(六)未被其他部門列入聯合懲戒失信名單。
三、評選辦法
具體評選條件和辦法參照《惠州市統計局“統計守信企業”認定工作方案》。
(一)具體評選工作由市、縣(區)統計機構負責組織。采取統計機構推薦和企業自薦相結合的方式,根據全市各級統計機構日常在統計調查、業務管理、統計查詢和執法檢查等履職過程中獲取的信息及資料,以“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推選出“統計守信企業”候選名單,由候選企業填寫提交《惠州市統計守信企業申報材料》;企業自薦由所在地的縣(區)統計機構對有關材料現場檢查核實。候選企業經信用核查,公示無異議后,報市統計局局務會評定。
具體評選流程及步驟參照《惠州市統計局“統計守信企業”認定工作方案》。
四、名額分配
各縣(區)推薦名額分配主要根據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全市開展的各項數據檢查、實地數據核查企業比例分配(數量另行下發)。
五、評選結果應用
授予“統計誠信企業”的單位將會記入全市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同時在兩年內免于市級及各縣(區)的常規統計執法檢查。
六、時間安排
企業自薦報名于2022年11月23日前將相關資料提交至縣級政府統計機構;各縣區統計機構推薦名單及資料于11月25日前報市統計局執法監督科。授牌活動時間及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七、聯系方式
聯系人:梁蓓;聯系方式:0752-2989287;郵箱地址:hztjzfjd@huizhou.gov.cn)。
附件:惠州市統計守信企業申報材料
惠州市統計局
2022年11月21日
附件:惠州市統計守信企業申報材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