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本市公共數據授權運營,全面提升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水平,以優化公共數據應用成效為目標,建立健全公共數據授權運營機制,推進公共數據授權運營合規有序開展,我局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推進數據要素市場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廣東省公共數據管理辦法》《廣東省公共數據安全管理規定》《惠州市公共數據管理實施細則》《惠州市公共數據運營試點工作方案》等相關要求,結合本市數據要素市場建設實踐,起草了《惠州市公共數據授權運營暫行管理規范(征求意見稿)》(下稱《管理規范》),現向社會公眾公開征求意見。
一、征求意見時間
公眾可圍繞《管理規范》提出有關惠州市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管理方面的意見、建議,請于2024年9月13日24時前向我局反饋,敬請留下您的姓名和聯系方式,以便必要時作進一步聯系。
二、提交意見方式
(一)電子郵件:發送電子郵件至郵箱dgov@huizhou.gov.cn,請在郵件上注明“公共數據管理授權運營管理意見建議”;
(二)書面信函:請郵寄至惠州市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四樓412室數據資源管理科(郵政編碼:516000),請在信封上注明“公共數據管理授權運營管理意見建議”。(聯系人:黃小姐,0752-2892187)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