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市商務函〔2023〕350號
關于組織申報2023年惠州市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服務貿易)的通知
各縣(區)商務主管部門:
為貫徹落實《商務部等8部門關于推動服務外包加快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商服貿發〔2020〕12號)《關于印發廣東省推動服務貿易高質量發展行動計劃(2021-2025年)的通知》(粵府函〔2022〕3號),提升我市服務外包主體規模,培育服務外包新業態新模式,現開展2023年惠州市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服務貿易)申報工作,請各縣(區)商務主管部門積極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并做好申報材料的初審,以及專項資金使用指導、績效評價等相關工作。
企業紙質申報資料請于8月15日前報送至市商務局。
附件:2023年惠州市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服務貿易)申報指南
惠州市商務局
2023年8月7日
(聯系人:劉亞真、謝紫婷,電話:2233029)
附件
2023年惠州市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服務貿易)申報指南
一、政策依據
《商務部等8部門關于推動服務外包加快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商服貿發〔2020〕12號)、《關于印發廣東省推動服務貿易高質量發展行動計劃(2021-2025年)的通知》(粵府函〔2022〕3號)
二、申報事項
企業開展國際服務外包業務扶持
三、項目描述
鼓勵我市企業承接國際服務外包業務,以商務部“服務外包及軟件出口信息管理應用”系統核準的國際服務外包執行金額為依據,按照企業2022年發生的國際服務外包執行總額收匯情況,以1美元給予不超過0.02元的標準補助,每家企業最高10萬元。以上扶持資金總金額為30萬元人民幣,按競爭性原則分配。
已獲得2023中央或省財政專項資金的企業不支持重復申報。
四、受理條件
1.依法在惠州市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申報單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國”失信黑名單,申報單位如有失信行為,視失信行為性質和程度予以相應減少或取消安排財政補助資金;如失信嚴重,實行一票否決制,依規取消其申請財政補助資金。
3.申報單位已在“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臺(服務外包及軟件出口信息管理應用)”如實、準確填報服務外包業務報表。
五、申報材料
1.《2023年惠州市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服務貿易)申請表》(附表1);
2.企業申報文件,包括:企業基本信息,國際服務外包業務發展情況、執行金額等;
3.企業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4.企業服務外包合同、協議復印件及其中文翻譯件;
5.2022年企業承接國際服務外包業務情況表(附表2);
6.企業服務外包收入明細清單及證明材料,包括銀行出具的收匯憑證(復印件)、涉外收入申報憑證(復印件),承接跨國公司的國際服務外包業務,而由跨國公司境內機構代為支付的服務外包業務收入,需提供相關業務憑證復印件;
7.2022年“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臺-服務外包及軟件出口信息管理應用”系統合同執行審核情況截圖。
以上資料均需加蓋企業公章,并彩色掃描上傳。
六、辦理程序
(一)網上申報:申報主體通過廣東財政惠企利民服務平臺(網址:https://czbt.czt.gd.gov.cn/),注冊登錄后完成項目申報。
(二)初審:縣(區)商務主管部門登錄廣東財政惠企利民服務平臺,對申報主體提交的材料進行完整性審查,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報主體按時、按要求補正材料。
申報主體在規定時間內從平臺下載帶水印的申報材料進行打印(可雙面打印),裝訂成冊(一式兩份),加蓋騎縫章,提交紙質材料到所屬縣(區)商務主管部門。縣(區)商務主管部門核驗申報材料真實、完整性,是否與網上提交的材料一致,不一致的,當場告知補正材料。縣(區)商務主管部門完成初審后,填報附表3《___縣(區)專項資金申報、初審情況表》,并附上報正式文件。
(三)提交材料:申報主體提交紙質材料(一份)至市商務局。
(四)審核:市商務局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并復核。
(五)公示:根據第三方服務機構審核結果及專項資金申報指南,市商務局擬定資金分配方案,報局黨組會審議通過后,在惠州市商務局門戶網站發布公示,公示期共7天。公示期有異議的項目,市商務局將組織核查,情況屬實的,取消該企業財政資金支持資格。
(六)資金撥付:經公示無異議的,市商務局下達資金分配計劃至縣(區)商務主管部門,并向市財政局請撥專項資金。市財政局根據資金分配計劃,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專項資金撥付手續。
(七)資金監督和檢查
1. 項目資金要確保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截留、挪用專項資金。對于違反規定的單位,將予以通報,嚴格按有關規定處理。
2. 申請單位應確保申報資料真實性與合法性,一經發現有造假等違反相關規定的行為,將全額收回資金,并停止該企業以后申報專項資金資格;申請單位收到資金補助后,應建立健全項目和財務檔案管理制度,自覺接受商務、財政、審計等部門對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和檢查。
3 .各縣區商務主管部門對本轄區企業的申報項目及材料真實性、資金使用進度、項目實施、監督跟進等負責,規范專項資金管理,加強對項目資金使用情況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做好項目績效自評工作,并自覺接受對資金使用情況的審計、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確保項目實施效果,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七、辦理部門
惠州市商務局 商貿服務與電子商務科
八、受理窗口
惠城區江北三新北路31號大院2號樓408室。
九、申報時間
2023年8月4日至8月15日(截止日期以市商務局收到企業書面申報材料為準)
十、咨詢電話
2233029
十一、收費標準
不收費
十二、特別說明
本申報指南由市商務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