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口綜合行政執法隊在測算違停車輛占綠面積。
城管交警聯合查處違停車輛。
春意盎然,綠草如茵。惠州是一座“城在山水中、家在花園里”的優美花園城市,“推窗見綠、出門入園”成為市民觸手可及的幸福。但是,近年來隨著私家車輛不斷增多,綠草如茵的城市綠化帶上出現了不和諧的風景線,一些車主為圖一時便利,直接將機動車停在綠化帶里,不僅侵占了公共空間,還造成極大的綠化損失和安全隱患。 記者獲悉,自開展中心城區侵占公共空間亂停車專項整治行動以來,在市城管執法局的推動下,各鎮街綜合行政執法隊高效配合、嚴格執法、依法嚴懲。其中,水口綜合行政執法隊重拳出擊,僅水口片區就已立案查處車輛擅自占用城市綠地違停行為12宗,有效打擊了占用城市綠地的違法違規行為。 回應群眾關切,執法“動真格” “為什么水口湖濱公園附近車輛亂停亂放,霸占綠化帶、人行道現象這么嚴重?”不久前,市城管執法局收到群眾訴求,希望對該路段侵占公共空間亂停車的行為進行嚴厲整治。民有所呼、政有所應,對此,市城管執法局立即指揮水口綜合行政執法隊執法人員前往現場,對占用城市綠地的違停行為進行立案查處,做到還綠于民、還空間于民。 今年1月11日以來,為規范市區中心區停車秩序,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環境,市城管執法局高位推進,聯合多部門開展侵占城市公共空間亂停車專項整治行動。行動開展以來,水口綜合行政執法隊緊扣群眾訴求,加大整治力度,以鐵腕手段重拳出擊,敢于亮劍,嚴格執法,還綠于民,有效打擊了占用城市綠地的違法違規行為,以典型案例發揮警示作用,引導社會公眾文明停車、規范停車。 《廣東省城市綠化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綠地,已占用的必須限期歸還,并恢復城市綠地的使用功能。第三十七條規定: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擅自占用城市綠地的,責令限期退出,恢復綠化,并按照每平方米處以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款。 “宣傳、處罰、管控”三管齊下 綠化帶不是停車場。為嚴厲打擊車輛在綠化帶內亂停放的行為,水口綜合行政執法隊加大巡查辦案力度,與交警部門、社區建立聯動機制,對車輛占綠、損綠、毀綠的行為開展專項整治行動,近期已在水口片區立案查處車輛擅自占用城市綠地違停行為12宗。 記者獲悉,3月10日,水口綜合行政執法隊查處了3起涉嫌占用城市綠地案件,對違法的車主進行處罰,其中,當事人季某占用9.47平方米,處罰2841元;黃某占用9.4平方米,處罰2820元;王某占用8.94平方米,處罰2682元。 3月16日中午,水口綜合行政執法隊巡查發現湖西路17號對面存在壓占綠化帶亂停車違法行為,隨后“交警+城管”迅速啟動聯動機制,開展聯合執法行動,由交警部門控制車輛,提供車輛的人、車信息,水口綜合行政執法隊現場勘驗,先行登記保存并立案查處,再安排拖車將車輛轉移至保管場。 3月24日上午,水口綜合行政執法隊聯合大湖溪交警中隊、湖溪社區聯合開展停車秩序整治行動,重點打擊湖溪小公園周邊屢教不改的嚴重壓占綠化帶違停行為,共出動執法人員15名,暫扣車輛6輛,對5輛占用城市綠地違停的車輛進行立案查處。 接下來,水口綜合行政執法隊將加大力度,堅持“宣傳、處罰、管控”三管齊下,推動侵占公共空間亂停車專項整治行動落地見效。 相關鏈接 水口文體中心停車場免費停車 記者從惠州交投智停公司了解到,為方便水口片區的車主,公司根據實際情況規劃設置了停車泊位,建設了智慧停車場。目前,水口片區19條路段共設置路邊泊位797個;智慧停車場有水口文體中心停車場、江東一號路停車場(正在建設),目前水口文體中心停車場對市民免費開放。 據悉,惠州交投智停公司建成并投入運營的智慧停車場有63個,新增公共停車泊位20018個,該公司在所有停車場(包括立體式機械停車樓)內全面實行首停30分鐘免收停車費。同時,該公司根據各停車場的特點,有針對性地制定多種靈活優惠、親民措施,為市民提供多種選擇,如推出月卡、日間卡、夜間卡、“一元停車”、發放優惠券等優惠活動,為市民發放福利;推出銀企停車惠民合作,如憑農商行卡繳交停車費可享受六折優惠,降低市民停車成本,共同營造文明出行環境。 本組文/圖 記者李春鳳 通訊員林瓊君 張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