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夏季,天氣炎熱,部分人蠢蠢欲動,偷偷前往紅花湖游泳。《惠州西湖風景名勝區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按照《條例》規定,紅花湖全面“禁泳”。為保護紅花湖良好的生態環境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近日,市紅花湖景區管理中心聯合龍豐街道辦綜合執法人員、新村派出所工作人員共40人,開展紅花湖景區內禁止游泳聯合治理專項行動。
活動中,執法人員和工作人員在景區各大出入口,對攜帶泳具的游客進行勸返,提醒游泳愛好者,按照《條例》規定,景區水域禁止游泳。行動中,執法隊員現場對違反《條例》規定的游泳行為進行綜合執法,對15名違法游泳者進行批評教育,并暫扣充氣泳具。此次禁泳行動取得較好成效。
在此呼吁市民游客,生命無價,切勿野泳。杜絕以身試法,提升個人認知和素養,共同保護生態環境,維護城市文明形象。
(記者陳春惠 通訊員高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