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收到全部退款,感謝你們,謝謝為這件事辛勤付出的所有工作人員,包括澳門的工作人員。”近日,惠州市消委會工作人員收到了市民賴女士發來的感謝信息。
事情得從一雙鞋子說起。去年11月底,賴女士在澳門花費2589元(澳門元)購買了一雙長靴,回到惠州的家里,她搭配試穿后把長靴放回原鞋盒。過了10天左右,賴女士再次拿出來時發現長靴皮面出現多處大小不同的起皺、起泡。于是,賴女士聯系店家反映情況,“店家第一次說可以換其他款式,第二次聯系又說只能換同款長靴。”賴女士說,在協商過程中,她覺得店家不夠誠信,她要求店家退還全部購鞋費用。最終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意見。
今年3月26日,賴女士到惠州市消委會投訴澳門購鞋事項。接到賴女士的投訴后,惠州市消委會工作人員通過“粵港澳大灣區消費投訴轉辦平臺”聯系上了澳門消委會的工作人員。在惠州市消委會和澳門消委會的共同努力下,通過與店家多次溝通協調,最終店家答應全額退款。4月26日,賴女士確認收到全部退款。“雖然過程有些曲折,但惠州和澳門兩地消委會工作人員都很耐心地幫我處理,真的非常感謝。”賴女士說。
惠州市消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這宗跨境消費維權難題得以順利解決,得益于2019年開通的“粵港澳大灣區消費投訴轉辦平臺”。該平臺的開通,讓粵港澳大灣區消費投訴有了統一載體,涉及大灣區的跨境消費糾紛將由平臺統一轉給相關消委會跟進處理。通過該平臺,港澳消費者可直接向廣東省消委會或珠三角9市消委會投訴,省內消費者關于港澳的消費投訴也可實現“一網轉辦”,這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跨境消費維權難題,促進三地消費融合,有效提高了三地居民互動消費的信心。
隨著粵港澳大灣區“一小時生活圈”逐步形成,粵港兩地居民跨域消費成為新常態。近日,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香港消費者委員會共同簽署了《深化粵港區域市場一體化消費維權合作協議》,進一步推進兩地消費維權規則銜接,在更高層次深化兩地跨境維權協同聯動。《合作協議》明確,消費者在粵港任何地區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產生消費糾紛,均可向被投訴方所在地或投訴人居所地消委會投訴,有利于進一步降低兩地消費者維權成本和困難。同時,針對跨境電商涉及多方主體導致的維權難問題,首次明確“被訴方經營者的注冊地與實際經營地不一致的,可由實際經營地的消委會受理”,以更方便消費者維權。
惠州市消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接下來將充分利用“粵港澳大灣區消費投訴轉辦平臺”處理涉港澳消費投訴,為消費者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投訴渠道。同時,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商品和服務或旅游消費中,一定要注意索取并妥善保留購物發票、收據、支付記錄等消費憑證,依法理性維權,切實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記者香金群 通訊員王劍平 譚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