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中國民航局緊急通知,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攜帶沒有3C標識、3C標識不清晰、被召回型號或批次的充電寶乘坐境內航班。我想問一下,現在包括惠州機場在內的各大交通站場能否攜帶充電寶進站?”
——惠州惠民通網友
近日,網友通過惠州惠民通APP“惠見”欄目提出疑問,現在包括惠州機場在內的各大交通站場能否攜帶充電寶進站?帶著網友的疑問,記者采訪了惠州北站、廣惠城際、惠州火車站、惠州機場等交通站場負責人,針對能否攜帶充電寶進站一事進行解答。
為切實保障航空運行安全,6月26日,中國民航局發布緊急通知,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攜帶沒有3C標識、3C標識不清晰、被召回型號或批次的充電寶乘坐境內航班。
記者從惠州機場獲悉,自6月28日新規執行以來,惠州機場查堵不符合乘機標準的充電寶近千個。針對旅客攜帶不符合乘機要求的充電寶的情況,惠州機場提供了三種處理建議:交由送行親友帶回;在安檢現場自棄不符合乘機要求的充電寶;交由現場工作人員辦理臨時暫存,如逾期未領取將視為自棄。根據規定,同時滿足以下5個條件的充電寶可以隨身攜帶乘機: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額定能量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的充電寶,經航空公司批準后方可攜帶,但每名旅客不得攜帶超過2個);有3C標識;標識清晰;外觀無破損或鼓包;不是被召回的型號或批次。
我市其他交通站場對攜帶充電寶是如何規定的呢?記者從廣州地鐵集團廣東城際運營公司、惠州火車站、惠州北站了解到,關于鐵路攜帶充電寶進站乘車要求,主要根據國家鐵路局、公安部《關于公布〈鐵路旅客禁止、限制攜帶和托運物品目錄〉的公告》相關規定執行:可攜帶標識清晰的充電寶、鋰電池,單塊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含有鋰電池的電動輪椅除外。
記者戴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