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戶口遷入登記管理規定》11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11月12日,市公安局通過市政府官網發布《惠州市戶口遷入登記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政策解讀,對新出臺的戶口遷入政策進行解讀。
重點調整優化合法穩定居住就業、引進人才等入戶條件
近年來,國務院、省政府陸續發文要求統籌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全面放開放寬落戶限制,逐步實現人口自由流動和遷徙。我市貫徹落實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和深化戶籍制度改革要求,積極推行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推動勞動力要素合理暢通有序流動,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出臺《規定》,以優化人口結構,提高人口素質,促進我市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發展,推動我市加速邁向“雙萬”城市,加快打造廣東高質量發展新增長極。
《規定》共18條,其中規定市外遷入渠道主要為合法穩定居住就業入戶,引進人才入戶,大中專學生入學、畢業、轉(退)學入戶,招錄、聘用及調動入戶,親屬投靠入戶等。
《規定》重點調整優化合法穩定居住就業、引進人才等入戶條件;新增全日制大中專院校、職業技術學院及技工學校應屆畢業生畢業5年內“先入戶后就業”政策與中央、省屬駐惠單位干部職工、部隊文職人員錄聘用入戶政策;系統整合其他政策內容,保留親屬投靠(非本市戶籍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招錄聘用(調動),回國定居入戶和其他政策性安置入戶渠道,依民政部門工作職能調整合并收養救助相關入戶事項,完善戶口遷回原籍或在本市恢復戶口情形。基于我市已全面放開放寬合法穩定居住就業入戶政策,取消了成年子女投靠父母遷入(或隨遷)、投資入戶和購買商品房落戶政策。
《規定》有不少利企惠民有效措施,推行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重點調整優化合法穩定居住就業、引進人才等入戶條件,與中央、省屬駐惠單位干部職工及部隊文職人員錄聘用入戶政策,系統整合政策內容,更好地促進切實在我市工作就業和居住生活的非本市戶籍人口,尤其是農業轉移人口舉家將戶口遷入我市,公平地享有教育、醫療、住房等公共服務保障。
消人才入戶年齡限制取
對比以前的政策,《規定》有什么變化?根據市公安局發布的政策解讀,《規定》全面放寬了無房產人員入戶條件。對“合法穩定居住就業入戶”條件全面放開放寬,取消市轄區與市下轄縣差別化落戶條件,即惠城中心區居住滿3年且就業參保滿3年、其他市轄區居住滿2年且就業參保滿2年的限制條件,放寬為無自有合法產權住宅房屋但申請時在我市參保且連續居住半年以上可申請落戶,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隨遷落戶。
同時,《規定》取消人才入戶年齡限制,放寬參保時限和降低學歷職稱等層級,簡化入戶情形。取消市轄區與市下轄縣差別化落戶條件以及年齡在45周歲以下、需與引進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限制;將原政策中部分區域需參保3至6個月時限、本科及以上學歷和中級及以上職稱等要求,統一放寬至有參保、降為大專以上學歷或初級以上職稱。簡化入戶情形,精簡文字表述,只要申請人已參保且持有大專以上學歷、初級以上職稱,中級工以上職業資格或技能人才資格,并經遷入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實,即可入戶。
取消投資入戶、購買商品房等落戶情形
此外,《規定》新增全日制大中專院校、職業技術學院及技工學校應屆畢業生畢業5年內“先入戶后就業”政策。舊政策沒有專門針對畢業生入戶相關條款,只是在引進人才入戶政策中涉及應屆普通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含暫緩就業)高校畢業生入戶內容,屬于引進人才范疇,要求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且應屆期為2年。經調研和收集多方意見,為吸引畢業生入惠特別是在惠學校畢業生留惠,新增對非惠州戶籍的全日制大中專院校、職業技術學院及技工學校應屆畢業生畢業5年內“先入戶后就業”,無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實,可直接申請入戶。
《規定》還增加中央、省屬駐惠單位干部職工及部隊文職人員錄聘用入戶政策。原政策僅針對本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單位聘用、社保繳納在本市的人員可入戶情形。經調研和收集多方意見,對于央企、部隊文職人員等群體,長期實際工作居住生活在我市,但社保繳納不在本市難于入戶的情形,新增此項入戶政策予以解決。
值得注意的是,政策調整后,取消投資入戶、購買商品房等落戶情形。政策調整優化后,入戶條件全面放寬,入戶人群進一步擴大,根據國家相關戶籍制度改革“大中城市均不得采取購買房屋、投資納稅等方式設置落戶限制”要求,取消投資、購買商品房入戶條件相對較高的入戶政策。
記者侯縣軍 通訊員惠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