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惠州市城管執法局召開惠州市建筑裝修垃圾資源化回收和綜合利用體系建設工作部署會。
記者在會上了解到,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為進一步規范我市建筑垃圾資源化回收和綜合利用管理,全面提升建筑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置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廣東省建筑垃圾管理條例》《惠州市建筑垃圾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惠州實際,特制定《惠州市建筑裝修垃圾資源化回收和綜合利用體系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5-2027年)》。
該方案是貫徹落實我市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的重要舉措,是我市在規范建筑裝修垃圾管理方面的積極探索,旨在通過政府主導與市場推動相結合的方式,建立健全我市建筑裝修垃圾資源化回收和綜合利用體系,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
構建集收集、運輸、處置、利用于一體的閉環體系
推進建筑裝修垃圾資源化利用,關鍵在于擁有完備的處置場所。《方案》要求,要加快建筑裝修垃圾資源化綜合利用場所的規劃建設和升級改造工作。對已核準運營的資源化利用項目,應嚴格按照《建筑垃圾處理技術標準》(CJJ/T134-2019)等技術規范,從總體設計、收集運輸、資源化利用、產品質量等方面進行全面優化提升,加快培育行業龍頭企業;對兩年內未能有效提升的項目,應調整其功能,轉變為中轉分揀設施。對暫不具備建設資源化利用廠條件的縣、區,可先行設置中轉分揀設施,通過跨區域協同機制進行平衡處置,確保轄區內建筑裝修垃圾得到規范處理。
為從根本上破解“前端分類收集”與“末端資源化利用”脫節的難題,全面提升資源化利用效率,各縣區要以建筑裝修垃圾資源化利用項目為主體,構建集收集、運輸、處置、利用于一體的閉環體系。
按照“一鎮一站、按需設點”原則,向鎮(街道)、村(社區)、物業小區等延伸設置中轉分揀站和臨時堆放點。各縣區應統籌相關部門、鎮(街道)和資源化利用企業,科學合理設置建筑裝修垃圾中轉分揀站,鼓勵相鄰鎮(街道)共建共享中轉分揀站。
各鎮(街道)應督促住宅小區、商業綜合體等落實市容環境衛生責任人制度,會同建筑裝修垃圾資源化利用企業或中轉分揀站運營單位加強臨時堆放點設置與管理,確保建筑裝修垃圾及時清運和規范處置。
全面落實建筑裝修垃圾處置備案核準工作
為筑牢建筑垃圾全程監管的“第一道關口”,從源頭杜絕私拉亂倒、保障末端資源化利用的原料供應,必須全面落實建筑裝修垃圾處置的備案核準工作。
各類征地拆遷、城市更新、鄉村振興、市政及道路改造和違建拆除等涉及建筑裝修垃圾處置的工程項目主管部門,應督促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等落實源頭減量的主體責任,依法編制《建筑垃圾處理方案》并報所屬縣區城管執法部門備案;建筑裝修垃圾處置單位應當依法依規向當地建筑垃圾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獲得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以后方可處置,確保建筑裝修垃圾全過程處置納入規范化監管。
為進一步打通便民惠民的“最后一公里”,實現從“被動管理”向“主動服務”的轉變,必須暢通裝修垃圾預約上門收集渠道。各縣區應督促建筑裝修垃圾資源化利用企業開發預約平臺,主動向社會公布預約渠道和清運、處置價格等信息,為市民群眾提供價格咨詢、上門收集和線上費用結算等便民高效服務。
為建立可持續的長效管理機制,運用經濟杠桿從源頭上促進垃圾減量,并保障收運處置體系的穩定運行,必須完善建筑裝修垃圾產生付費制度。按照“誰產生、誰付費”原則,建筑裝修垃圾產生方應支付合理的建筑裝修垃圾運輸、利用、處置費用。各級工程項目主管部門,應督促建設單位合理安排建筑裝修垃圾的減量、運輸、利用、處置所需費用并列入工程造價,同時在工程招標文件、承發包合同中予以明確。
加強全過程處置信息化管理服務
為筑牢運輸過程中的安全防線,杜絕“跑冒滴漏”和環境污染風險,必須全面規范建筑裝修垃圾運輸管理。建筑裝修垃圾運輸車輛應接入市級建筑垃圾監管平臺統一監管,車輛應符合外觀規格、密閉裝置、北斗衛星定位、安全配置、數據傳輸等技術規范要求,滿足物業小區、內街小巷等各類場景的收集清運、轉運需求。
為打通數據壁壘,構建“全程透明、智能預警、閉環可控”的智慧管理新模式,必須進一步加強建筑裝修垃圾全過程處置的信息化管理服務。將建筑裝修垃圾排放、運輸、中轉、利用全過程處置要素信息納入平臺監管,如實記錄和發布建筑裝修垃圾種類、數量、流向、利用等信息。
為營造“不敢違、不能違、不想違”的法治環境和市場秩序,必須持續加強針對非法處置建筑裝修垃圾行為的執法監管。健全完善各相關部門聯合執法、聯合懲戒工作機制,一方面加強部門執法協作,常態化開展聯合執法,嚴厲打擊私自排放、違規運輸、隨意傾倒等違法違規行為。同時,各級建筑垃圾主管部門內部管理與執法單位之間、外部各相關單位之間,要加強信息共享,暢通線索移送渠道,形成監管合力。另一方面,加大執法查處力度,對非法處置建筑裝修垃圾行為實行全過程“一案三查”(即查源頭、查運輸、查末端),除追究運輸單位責任外,同步追究工程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物業服務單位等市容環境衛生責任人和建筑裝修垃圾利用單位相關責任,依法依規納入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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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年底前全市建筑裝修垃圾
資源化回收和綜合利用率超80%
根據《方案》實施要求,2026年底前,構建相對完善的建筑裝修垃圾資源化回收和綜合利用體系。各縣區按需求完成鎮(街道)中轉分揀站和社區臨時堆放點設置,建筑裝修垃圾預約收集渠道實現全域覆蓋;全市各類建設、拆除、裝飾裝修等工程建筑裝修垃圾基本納入資源化回收利用體系監管,源頭減量和分類處置有效落實。
2027年底前,建成完善的建筑裝修垃圾資源化回收和綜合利用體系。建筑裝修垃圾產生收集、中轉分揀、資源化利用處置各環節無縫銜接、高效運轉,基本實現應收盡收,全市建筑裝修垃圾資源化回收和綜合利用率達80%以上。
記者譚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