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惠州市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與惠州仲裁委員會大亞灣國際仲裁中心正式簽署《訴調仲對接合作框架協議》,共同構建商事糾紛“調解-仲裁-訴訟”銜接平臺及多元化解紛機制。
此次合作旨在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降低當事人解紛成本,提升商事糾紛化解質效。《協議》明確,法院受理商事案件后,經當事人同意可移送惠州仲裁委員會主管的惠融國際商事調解中心進行調解,期滿調解未果但雙方達成仲裁合意的案件將無縫轉入大亞灣國際仲裁中心進行仲裁,實現調解筆錄、證據材料等辦案要素同步流轉。同時,雙方建立財產保全快速響應、暢通執行機制及常態化聯絡機制,依托現有信息化系統探索建立信息共享平臺,實現案件移送、調解進展等信息實時互通。雙方還將定期組織業務培訓、交流研討活動,提升解紛隊伍專業化水平。
“此次合作是司法訴訟與仲裁工作深度融合的創新實踐。”大亞灣法院負責人表示,法院將充分發揮司法引領作用,通過定期聯席會議強化協作,加強涉外法治人才培育并引入港澳專家資源,為跨境商事糾紛提供高效解決方案。
惠州仲裁委員會負責人指出,惠州仲裁委員會將充分發揮國際商事調解與仲裁的高效、專業優勢,完善案件協同辦理機制,切實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努力打造多元解紛協同路徑的大亞灣“范本”。
近年來,大亞灣法院不斷探索多元解紛體系建設,此次協議簽署,將推動商事糾紛化解模式從“單一訴調”加速向“調解優先、仲裁支撐、司法兜底”轉型,為市場主體提供分層遞進、多元選擇、有機銜接、高效便捷的解紛路徑,有效降低市場主體維權成本,提升解紛實效,為保障大亞灣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注入司法新動能。
記者曾靜妍 通訊員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