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京一居民樓發生火災,致15人死亡,44人在院治療。經初步分析,火災為居民樓架空層停放電動自行車處起火引發。關于電動自行車停放的問題,引發了市民的廣泛關注。
記者了解到,2022年7月1日施行的《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明確規定,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門廳、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室內場所停放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及其電池充電。
2020年開始,惠州布局構建電動自行車充電安全防火網,通過多種方式累計建設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位17萬個,累計解決50萬輛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問題。
如果市民發現電動車停放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行為,可以通過致電12345、微信小程序“廣東省火災隱患舉報平臺”等方式舉報,經消防救援機構核查屬實,即可獲得現金獎勵。
建設規范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點
電動車雖小,引發的火災威力卻很驚人。消防部門模擬實驗顯示,電動車著火4分鐘后,樓道內氧氣濃度可驟降至11%;著火7分鐘后,樓道溫度突破900℃,并切斷逃生人員逃生通道。如果起火點四周住戶密集,洶涌的火勢加上有毒濃煙,致人員傷亡的可能性極高。如果火災發生在逃生、救援都困難的高層住宅,后果更不堪設想。
目前,市面上銷售的電動自行車電池主要有鉛酸電池和鋰電池兩種。鉛酸電池不易發生起火爆炸事故,但缺點是體積大、容量小。鋰電池雖輕便,但受到擠壓、穿刺、高溫后容易發生爆炸起火。現在大多數電動自行車車身材料基本不具備防火阻燃條件,一旦發生短路等電氣故障,即會出現明火,隨即全車起火燃燒。
據悉,2021年,應急管理部發布的《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明確,在高層民用建筑的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車或為電動車充電并拒不改正的,最高可處1萬元罰款。《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則明確規定,攜帶電動車及電池進入室內充電和進入電梯轎廂的行為,在被責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單位將被處1000元至5000元罰款,個人將被處500元至1000元罰款。
那么電動自行車應當如何停放?應該在哪里充電?早在2020年,惠州結合實際情況,在惠城區開始探索推廣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點建設、設置簡易噴淋等措施,聚力攻堅電動自行車火災隱患整治。
在惠城區橋東街道東湖花園一區,配備了約1000平方米的大型電動自行車停車場,并加裝了智能充電設備和消防噴淋系統,業主們贊不絕口。“環境好,也很方便,最重要的是安全。”居民劉先生說。“我們還在小區電梯內加裝了阻車攝像頭,一旦電動車推進電梯內,電梯就關不了門。”東湖花園一區管理處有關負責人介紹,阻車攝像頭杜絕了電動車上樓充電的現象。
“除了這種大型集中的充電點,在出租屋、老舊小區等地,則根據實際情況,在周邊建設零散的充電點,滿足居民的充電需求。”惠城區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戎曉冬介紹,經過和供電部門協商,電動車停放充電點電費按居民用電的電費收取,目前惠城區共建設規范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點超8萬個。
依然存在電動自行車亂停放問題
盡管規范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點不斷在增加,還是沒有跟上居民的實際需求。不少市民仍然反饋電動自行車亂停放、缺少充電點等問題,特別是在南京居民樓發生火災后,惠州消防部門接到了很多居民的咨詢電話。
記者了解到,部分老舊小區缺乏公共區域集中停放車輛,還有的自建房依然存在“飛線”充電的情況。一些小區想新建車棚,但選址、安全、資金等都需要居民表決協商,意見往往不統一,修建計劃一拖再拖。
近期,合生上觀國際小區居民向《惠州日報》反映,小區存在亂停放、亂充電的問題。2月27日下午,記者與惠城區消防救援大隊共同前往了解情況。該小區共有98棟,常住居民過萬人,統計約有5000多輛電動自行車。
記者實地走訪看到,合生上觀國際小區有的樓棟架空層集中停放電動自行車,有的樓棟架空層則設置有集中充電點。而設置在戶外公共區域的集中充電點共有6個。
惠城區消防救援大隊走訪發現,該小區電動自行車停放存在以下問題:電動自行車停放不規范,沒有明確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的區域,有的電動自行車停放區域離安全出口特別近,存在安全隱患;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點的設置未經規劃,不夠合理,離居民居住的地方較遠;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點建設不規范,缺少監控、自動噴淋等設備。
針對居民反映的情況和消防部門發現的問題,該小區物業回復,已經和當地社區溝通,初步計劃在小區戶外公共區域再增加22個規范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停放點,并對原先6個集中充電點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電動自行車充電停放點建設后,將加強宣傳引導小區居民到集中充電停放點停放車輛,小區架空層全部不得停放電動自行車。
記者了解到,2月24日開始,惠城區消防救援大隊聯合住建、執法部門以及各鎮街對電動自行車亂停放、違規充電等情況進行排查,接下來將繼續優化電動自行車充電點建設,推動電動車規范停放充電。
惠州消防部門提醒,居民在購買電動自行車、電動自行車電池時,要認準國標3C認證標志,選擇證照齊全、售后有保障的商家購買車輛,注意索要有效票據并妥善保存,同時不要對電動自行車進行非法改裝。樓梯間、逃生通道、安全出口不可停放電動自行車,更不要將電動自行車電池攜帶回家充電。
如何舉報電動車違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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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惠州市消防安全違法行為舉報投訴獎勵辦法》印發。市民發現電動車停放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行為,可以通過致電12345、微信小程序“廣東省火災隱患舉報平臺”等方式舉報,經消防救援機構核查屬實,即可獲得現金獎勵。
一旦舉報的違法行為經核查屬實,舉報人可獲現金獎勵,具體獎勵方式如下:經消防救援機構核查屬實,依法處以一萬元以下罰款的,給予100元獎勵;經消防救援機構核查屬實,依法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的,給予200元獎勵;經消防救援機構核查屬實,依法處以三萬元以上罰款或構成重大火災隱患的,給予500元獎勵。同一舉報人每月在本市獎勵金額累計不超過2000元。
記者譚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