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交警部門全面加強摩托車、電動自行車日常交通安全管理。
3月14日,一場“摩電”整治行動在惠城區火熱展開。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組織江北大隊、江南大隊、江東大隊在江北轄區設立10個整治點,重點對“摩電”車輛無牌無證、不按車道行駛、未佩戴安全頭盔、逆向行駛、闖紅燈、違規載人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嚴查。行動共出動警力135人,查處“摩電”各類交通違法行為219宗,教育勸導輕微違規“摩電”駕駛人254人,派發宣傳單600余份。
據了解,為全面加強全市摩托車、電動自行車日常交通安全管理,規范“摩電”通行秩序,全面壓降“摩電”交通事故特別是致人傷亡事故,進一步優化全市“摩電”交通秩序,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為期2個半月的“摩電”交通秩序“春季整治行動”。
提升騎乘人員安全頭盔佩戴率
由于“摩電”出行較為方便,是群眾重要的交通工具,但少數人為圖方便,無視交通法規,將安全拋諸腦后。3月14日,惠州交警集中警力,重點對“摩電”車輛無牌無證、不按車道行駛、未佩戴安全頭盔、逆向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嚴查。
期間,執勤民警加大對“摩電”騎乘人員安全駕駛的宣傳教育,針對重點人群外賣小哥、環衛工人等采取掃碼觀看警示視頻、現場體驗式執勤等教育勸導方式,最大限度從源頭上消除事故隱患,提高駕駛人交通安全意識和遵守交通法規意識。
據了解,本次“春季整治行動”重點整治無牌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無證駕駛、逆向行駛、不按規定車道行駛、不按照交通信號規定通行、違規載人或超員載客、駕乘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醉酒駕駛8類違法行為。對專項整治期間發現的其他違法行為,將依法依規處罰。
通過“春季整治行動”,力爭實現市區中心區安全頭盔佩戴率上升至90%以上、縣(區)安全頭盔佩戴率上升至80%以上,全市“摩電”駕駛人交通安全文明意識明顯提升,有效遏制涉“摩電”較大交通事故的發生。
惠州交警提醒,“摩電”駕駛人要牢記辦牌證、戴頭盔、靠右行、不闖燈、不逆行、不超員、守法規、平安行,乘坐人也要戴好安全頭盔,共建良好道路交通安全環境。
每周將定期開展集中統一行動
“交警部門將常態化開展‘摩電’秩序整治行動。”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有關負責人介紹,行動期間,全市各交警大隊將結合日常勤務安排,采取靜態和動態查處相結合等方式,對轄區“摩電”通行集中路段和交通違法高發點段進行整治。
此外,每周將定期開展集中統一行動和“大兵團”行動。行動期間,每周一、周三為全市電動自行車交通秩序集中統一整治行動日,各大隊路面中隊將嚴查“摩電”無牌上路行駛、闖紅燈、逆向行駛、占用機動車道等交通違法行為;“大兵團”行動期間,集中整治區域交警大隊將在轄區選擇10個主次干道路口和“摩電”違法高發點段作為整治點位,集中開展“摩電”交通秩序整治行動,各縣(區)交警大隊也將組織轄區中隊每周開展“大兵團”整治行動。
行動現場,惠州交警將開展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宣教勸導行動。其中,現場發現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未佩戴頭盔的,將開展“三選一”教育勸導工作(要求駕乘人員購買頭盔或通知親友配送頭盔至現場、要求駕駛員掃碼觀看視頻教育片并轉發朋友圈集贊10個以上、要求駕駛員參與勸導教育和體驗執法)。
在強化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方面,惠州交警宣傳部門將通過召開新聞發布會、組織媒體隨警作戰、制作案例小視頻、“兩微一抖”互聯網平臺、路面LED誘導屏等形式,營造嚴查嚴管聲勢,廣泛開展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提高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的守法意識。
行動中還將開展違法占用非機動車道專項清理。全市交警各大隊將聯合城鄉管理和綜合執法、市政園林、住建等部門以及鎮(街)工作人員,對違法違規占用非機動車道擺攤設點、作業經營、停車阻道、施工作業、安裝地鎖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整治、處罰。
同時,將加大對道路范圍(含人行道)電動自行車“不在規定地點停放”和“停放時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處罰力度,確保“摩電”停車秩序規范、有序。
記者劉豪偉 特約通訊員鐘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