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和每個人息息相關,但有一些人為了眼前的利益,用隱瞞、欺詐等手段騙取養老金,嚴重損害了社會保險基金安全和廣大參保人員的權益。近日,市社保局發布“利用虛假行政文書,違規辦理提前退休,騙取養老保險待遇”的警示案例,提醒廣大參保群眾切勿心存僥幸,以身試法,應誠信守法,自覺抵制欺詐騙保行為。
案例1:鄧某,為達到因病提前退休的目的,通過路邊“包辦證”廣告信息辦理偽造的《非因工傷殘或因病鑒定結論書》,并持偽造材料到當地社保部門辦理因病提前退休,騙取職工養老保險待遇。2020年12月被查處,清退違規領取養老待遇8萬余元,并按照騙取養老待遇金額的二倍處罰。
案例2:黃某,為提前退休享受養老金,通過偽造特殊工種資料,私刻公章,獲得特殊工種提前退休資格,違規領取待遇。2020年1月被查處,清退已領取的養老金并處二倍罰款。
“在現實生活中,一些不符合提前退休條件的參保人,為提前退休享受養老保險待遇,通過偽造證明材料,獲得提前退休審核結論,這種行為是違法的。”市社保局有關負責人介紹,社保欺詐行為需承擔法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八條規定: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第九十四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市社保局有關負責人提醒,市民如發現相關線索,可向市社保局養老科或稽核科舉報,舉報電話0752-2789232,0752-2789261,或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舉報,電話:12333。
記者駱國紅 通訊員杜淑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