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下發生工傷可以異地就醫,異地就醫需要辦理哪些手續?異地就醫產生的費用哪些可以使用工傷保險?對此我市社保局對有關問題進行了回答。 問:什么是工傷保險省內異地就醫? 答:參保工傷職工經批準轉參保地以外省內地級以上市的工傷保險服務協議機構(以下簡稱“協議機構”)進行工傷醫療、康復、配置輔助器具的,統稱為“省內異地就醫”。省內異地就醫,要求在就醫地的“工傷醫療服務協議機構”就醫。 問:參保工傷職工在省內異地就醫前需要辦理什么手續? 答:參保工傷職工在省內異地就醫前需按規定辦理異地就醫備案登記。 因醫療條件所限需要轉院到參保地以外省內地級以上市就醫的工傷職工進行省內異地就醫轉診備案登記,填寫《廣東省工傷保險參保職工轉診轉院備案表》連同相關資料報參保地經辦機構同意后轉診轉院,參保工傷職工應當自批準之日起60日內完成轉診轉院手續;在市外居住半年及以上的異地居住的工傷職工或長期駐外工作的工傷職工,申請異地就醫的,進行省內異地就醫長駐備案登記,填寫《廣東省工傷職工異地居住(就醫)備案表》連同相關資料報參保地經辦機構備案。 問:省內異地就醫發生的工傷醫療費用如何報銷? 答:工傷職工按規定在廣東省內異地就醫發生的工傷醫療費用優先采取聯網結算方式結算,即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費用由接診的協議機構記賬后社保經辦機構結算,工傷職工只需要支付個人自付費用(應由個人承擔的自費項目或超限額項目費用);不能聯網結算的,采取零星報銷方式結算(即自費結算后持相關資料在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按規定辦理報銷)。 問:開展省內異地就醫聯網結算需具備的條件? 答: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工傷職工可以開展省內異地就醫聯網結算: (一)參加工傷保險并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的; (二)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依法認定為工傷的; (三)沒有終結工傷保險關系的; (四)已按規定完成異地就醫備案登記的。 問:工傷異地就醫備案人員如何就醫? 答:完成備案的工傷職工在省內異地協議機構就醫,應出示本人有效的社會保障卡或電子社保卡,由接診的協議機構通過省集中式系統查詢和辦理省內異地就醫身份確認和就醫登記。協議機構核對參保人身份后,從省集中式系統調取參保地異地就醫人員的備案登記等信息進行核對,符合規定情形的納入聯網結算,由協議機構為其辦理省內異地就醫登記或出院結算。 問:治療工傷過程中一并治療非工傷疾病的費用能報銷嗎? 答:協議機構應按照國家、省有關醫療服務規范和醫療衛生常規及“傷病分離”原則為工傷職工提供工傷醫療服務,要在診斷時準確區分“工傷傷情”與“非工傷傷情”。對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疾病所發生的費用、符合出院條件拒不出院繼續發生的費用、醫療就診中發生的超標準超目錄范圍和不符合診療常規的醫療費用,及其他違反工傷保險有關規定的費用,工傷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記者駱國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