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工傷職工可以享受哪些工傷保險待遇? 答:根據《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規定,工傷職工發生工傷后,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的待遇項目包括按規定可享受工傷醫療、工傷康復費用報銷,住院期間享受伙食補助費待遇;經批準到地級以上市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費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其中,治療工傷所需費用必須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需符合規定標準,超過規定標準部分費用自理。 問:停工留薪期有什么規定? 答:停工留薪期根據醫療終結期確定,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最長不超24個月。 問:護理等級如何劃分? 答:生活自理障礙等級按照進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主行動五項條件分為四級,其中五項條件均需要護理者為一級,五項中四項需要護理者為二級,五項中三項需要護理者為三級,五項中一至二項需要護理者為四級。 問:生活護理費的發放標準是多少? 答:生活護理費以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按月計發,標準為一級60%、二級50%、三級40%、四級30%。新就業形態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的傷殘人員的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上年度全省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問:用人單位需承擔的待遇有哪些? 答:用人單位承擔的待遇包括停工留薪期內的工資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內的生活護理;五級、六級傷殘職工的傷殘津貼;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記者駱國紅 通訊員賴純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