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業主委員會(以下簡稱“業委會”)是維護業主合法權益的自治組織,在小區管理中起著關鍵作用。今年市兩會期間,市人大代表戴學碧提交《關于規范化推進小區業主委員會成立和運行履職的建議》,建議將規范化推進小區業委會成立和運行履職納入住建部門、街道辦事處、社區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推動業委會不斷發展和完善。
“目前民法典等法律法規對業委會的成立和運行有相關規定,但在實踐中,業委會的成立和運行仍然遇到很多問題。”戴學碧在該建議中提到,惠州小區業委會成立占比偏低,截至2021年底,全市僅成立業主委員會448個。她舉例,惠城中心區某街道轄區有物業小區約230個,成立業委會的才40多個,占比還不到20%。由于沒有業委會的有效監督,物業公司服務質量難以得到保證。同時,業主們對小區公共利益應該知情的事項不知情。
戴學碧在調研中發現,許多小區業主想自發成立業委會,但是操作起來困難重重,有的幾年時間都成立不起來。主要原因有三個:一是業主對業委會的作用認識不到位,有的甚至投票也不積極參與;二是業委會成立程序比較繁瑣,缺少政府相關部門的支持和現有物業公司的配合;三是住建等業務主管部門倡導、規范和指導推進業委會成立的力度不夠。目前現有的448個業委會組成人員大部分都是業主兼職擔任,沒有經過業務培訓,缺乏經驗,業委會履職能力不強。
對此,戴學碧建議規范化推進小區業委會成立和運行履職。一是加強物業小區黨建工作,把黨建融入業委會建設,加強黨對業委會工作的領導。小區內可試行兩委并行互為監督:業委會推行工作,維護發展小區;支委監督管理,落實社群黨建。二是加強基層街道辦、居委會對業委會籌備成立、運作指導的監督力度。街道辦牽頭建立居委會、業委會、物業公司等多方協作工作機制,處理業委會和物業公司的矛盾糾紛和相關事宜。三是開展第三方機構協助推進物業小區業委會成立試點。由業務主管部門通過購買服務,聘請第三方對小區業委會籌備成立提供咨詢、業主大會會議服務,協助小區依法、有序、順利產生業委會,指導小區業委會完善內部運行機制,規范運行履職。
記者香金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