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輕了業主的經濟壓力,惠民利民。”這幾天,家住市區東湖花園4號小區的張一明忙著住宅樓加裝電梯的事,得知建好后有5萬元補助,他感到很開心。記者日前獲悉,市自然資源局對有效期屆滿的《惠州市區既有住宅加建電梯財政補助實施辦法》進行修訂完善,未來5年我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仍可申請5萬元補助。新的《實施辦法》適用于惠州市區(含惠城區、惠陽區、大亞灣區、仲愷高新區),今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博羅縣、龍門縣、惠東縣可參照執行。
3年受理1300余宗加建電梯申請
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是滿足人民群眾美好生活需要的重大民生工程,是實施城市更新行動、促進城市高質量發展的有效舉措。隨著人民群眾生活水平不斷提高,老舊住宅加裝電梯的需求日益增強。
近年來,“加裝電梯”連續多年寫進政府工作報告,各地相繼出臺政策,把“加裝電梯”納入新一輪城市建設行動計劃,并加大政府財政補貼。我市也發布實施了《惠州市區既有住宅加建電梯管理辦法》及《惠州市區既有住宅加建電梯財政補助實施辦法》,為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提供便利,市區既有住宅加建電梯業務大幅增加。
據介紹,《實施辦法》實施3年來,全市已受理1300余宗加建電梯申請和160余宗財政補貼申請,切實提升了居民生活質量和幸福感。
補助資金采取先建后補原則發放
根據新的《實施辦法》,符合惠州市區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政策規定條件,依法辦理報建手續,由業主個人出資建設,在2018年3月1日之后完成竣工驗收手續和特種設備(電梯)使用登記的,給予財政資金補助。補助標準與原《實施辦法》一樣,每增設一臺電梯補助5萬元;原有電梯井未安裝電梯的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補助金額減半。
新的《實施辦法》還對資金管理方面內容進行了修訂完善,明確對通過審核的申請項目,補助資金按國庫集中支付方式支付給申請人。惠城區的補助資金由市財政承擔,其他區的補助資金由各區財政承擔。
“規范補助資金管理,充分發揮本級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和引領作用,將進一步加大市民對加裝電梯工作的支持力度。”市自然資源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新的《實施辦法》確定了補助資金的所有權歸屬和發放原則,即歸全體出資人共有,采取先建后補的原則發放,并明確了補助資金的申請人和所需提供的申請材料。
根據新的《實施辦法》,在完成竣工驗收手續和特種設備(電梯)使用登記后,由增設電梯業主共同委托一名業主代表向區級自然資源(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出補助申請,如已通過其他途徑取得財政資金補助的,不得重復申請補助。
接下來,市自然資源局、市財政局等部門將進一步加強對各區補助資金發放工作的指導和監督。任何單位和個人采取虛報、多報等方式騙取資金,或不按規定使用資金的,一經查實,除追回資金外,還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并追究法律責任。
(記者邱若蓉 通訊員陳佛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