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執法局工作人員進小區了解物業管理服務情況。
“這個請您收好,里面涉及裝修規范、垃圾分類、修剪樹木的一些規范。”日前,在惠城區水口街道的隆生皇冠花園,市城管執法局執法人員將手中的宣傳資料交給小區業主。
惠州市住宅小區物業執法專項整治行動啟動以來,市城管執法局深入江北萬科金域華庭、水口隆生皇冠花園等小區,向廣大市民以及物業企業宣講相關法律法規知識、發放溫馨提醒單等,對房屋裝修過程中的禁止行為及注意事項進行詳細解讀,并對垃圾分類、修剪樹木、違法建設等相關要點進行溫馨提醒,提高小區管理規范化水平。
據悉,惠州住宅小區物業執法專項整治重點內容共有11項,包括廣大業主關注的“老舊物業不撤場”“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拒不移交有關資料”“擅自占用公共區域”等違法行為。此次行動明確,專項執法整治工作與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結合,對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和建設單位中存在的涉黑涉惡行為進行深入摸排,對摸排發現的涉黑涉惡線索,將及時上報并予以整治處理。
萬科金域華庭小區物業公司客服經理方路勤告訴記者,個別業主對物業管理行為不太理解,通過這次宣傳活動,有利于加深他們對物業管理服務相關法律條文的認識,從而更好地配合物業管理工作,而物業也將在法律的框架下規范管理行為,與業主共同營造和諧的社區環境。
“我們希望通過廣泛宣傳,落實對小區內的違法行為早發現、早提醒、早處置。”市城管執法局執法人員告訴記者,接下來將繼續深化服務進小區做法,加強對各縣(區)城管執法局的培訓,通過宣傳前置實現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由“被動管理”向“主動服務”轉變,進一步完善住宅小區工作聯絡機制,提升執法精細化水平,推進住宅小區規范化管理。
為打通城市基層治理最末端,除通過進小區的方式加強普法宣傳外,市城管執法局還將對信訪投訴多、媒體曝光多、群眾意見大的住宅小區,開展重點執法整治行動,使我市住宅小區內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得到有效遏制,物業服務行業市場秩序有明顯好轉,切實保障廣大業主的合法權益。
11項物業執法專項整治重點內容
1 物業服務企業發現裝修人員或者裝飾裝修企業有違反《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的行為不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物業服務企業不移交、逾期仍不移交有關資料;未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中搭建建筑物、構筑物,或者擅自改變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墻上開門、窗
2 物業服務企業未落實市容和環境衛生責任區管理及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制度;未開展垃圾分類知識宣傳,指導、監督、檢查生活垃圾分類;未勸阻不按照分類規定投放生活垃圾,或者混合收集、運輸已分類的生活垃圾;未根據生活垃圾產生量,按照就近便利原則和分類標準、分類標志設置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點和收集容器,并保持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正常使用和周邊清潔;未將生活垃圾交由符合規定的單位收集、運輸、處理
3 擅自砍伐、遷移樹木;擅自占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損害業主共同利益;擅自利用屬于業主共有的道路、綠地或者其他場地作為停放車輛或者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擅自改變公共建筑或共用設施,或挪用、侵占業主共有財產
4 未經業主大會同意,物業服務企業擅自改變物業管理用房的用途
5 業主大會決定選聘新的物業服務企業后,原物業服務企業不按規定退出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企業不移交、逾期不移交有關資料給業主委員會
6 建設單位擅自處分屬于業主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7 建設單位不移交、逾期仍不移交有關資料給物業服務企業;建設單位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不按照規定配置必要的物業管理用房
8 業主委員會職務終止后未將其保管的屬于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所有的資料、印章等物品交回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任期屆滿后未及時將有關財務、文件資料、印章等移交新一屆業主委員會
9 損壞或擅自變動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的行為;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或者將衛生間改在下層住戶的臥室、起居室(廳)、書房和廚房的上方
10 住宅小區內裝修建筑垃圾未按要求處置;未經批準擅自利用建筑物外立面設置戶外廣告
11 住宅小區內其他違反城市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本組文/圖 記者譚琳 李春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