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我市正在大力推進綠色建筑與裝配式建筑發展,配套支持政策也在相繼出臺。近日,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實施我市綠色建筑和裝配式建筑項目商品住房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優惠政策的通知》,自2023年1月5日起,對符合惠州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職工購買我市綠色建筑或裝配式建筑商品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提供貸款額度上浮優惠。
根據該通知,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惠州達到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標準的商品房,或已被認定為裝配式建筑項目的商品住房,貸款額度在可貸額度基礎上上浮20%,但不超過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限額。
記者了解到,目前,我市公積金繳存職工購買首套房個人最高貸款額度40萬元,夫妻雙方最高貸款額度60萬元。貸款額度的確定根據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繳存余額以及已連續按月正常繳存時間,計算公式為:連續按月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貸款額度=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8;連續按月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12個月:貸款額度=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15;連續按月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6個月:貸款額度=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20。上述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包含最近12個月內的補繳金額以及近12個月內從外市轉移到我市的金額;夫妻共同申請貸款的,夫妻雙方貸款額度單獨計算,再加總。
根據通知,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住房和裝配式建筑商品住房的認定標準按住建部門有關規定執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備案時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綜合資格認定。
值得注意的是,該貸款優惠目前僅支持一手房銷售,符合上述條件的住房轉入二手房交易時按普通商品住房受理,貸款額度不再上浮。
此外,此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臺了人才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優惠政策,《通知》明確建筑節能優惠措施與既有的貸款優惠均不支持疊加執行,購房職工根據各項政策內容可自主就高選取其中的一項優惠。
(記者邱若蓉 通訊員饒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