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商務主管部門、各有關企業:
現將《廣東省商務廳關于印發2024年中央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服務貿易發展事項)申報指南的通知》(粵商務服函〔2023〕274號)轉發給你們,請各縣區商務主管部門根據轄區實際情況積極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進行申報,并于2月22日(星期四)前將申報材料(紙質件一式一份)及紙質件的 PDF 電子掃描版、申報指南附件表格可編輯電子版報送我局。在執行中遇到問題,請及時向我局反饋。
特此通知。
附件:廣東省商務廳關于印發2024年中央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服務貿易發展事項)申報指南的通知.docx
惠州市商務局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