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了夏季很多人選擇去海邊游玩,巽寮灣那些地方不少漁民都做起了載客出海的生意,請問那些漁船合法嗎,出現糾紛或者意外如何維權?
答:東江漫步網友你好!首先謝謝你對我市海洋漁業的關心和支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廣東省漁港和漁業船舶管理條例》、《廣東省休閑漁業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漁船主要用于漁業捕撈或輔助捕撈生產活動,擅自載客屬違規行為;屬于或掛靠于休閑漁業企業的漁船按要求從事載客活動的屬合法行為。因此,游客去海邊游玩若需乘坐漁船出海,請選擇乘坐經主管部門批準的休閑漁船出海,而不要乘坐未經批準的普通漁船出海。否則,一旦出現糾紛或者事故,游客的權益將得不到有效保障。
合法資質的休閑漁業企業必須在縣級以上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并具備如下條件:一是在海域從事休閑漁業經營服務的,注冊資金不得低于300萬元人民幣;二是工商登記的經營范圍包含休閑旅游業務,或具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簽發的資格證書;三是設有安全管理機構并配備人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落實安全生產責任,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設施;四是具有可供休閑漁業船舶安全靠泊和上下游客的碼頭及其他安全、環保附屬設施;五是具有明確的休閑漁業經營服務項目和內容。每年休閑漁業企業都會按年度為所屬或掛靠的所有休閑漁業船舶的船工和乘客購買人身意外保險,一旦發生糾紛或者意外事故,休閑漁業企業將會同保險公司對意外事故進行賠付。
近年來,隨著濱海旅游業的升溫,一些不法分子受經濟利益驅使擅自從事非法載客活動,擾亂休閑漁業的正常秩序,為此,我們不斷加大對漁船非法載客活動的打擊力度,尤其是加大夏季客流高峰期的監管力度,不定期開展專項執法巡查。今年“五一”期間,我們漁政部門在巽寮開展了為期3天的漁船非法載客行為專項整治行動,檢查載客漁船100多艘次,查處非法載客漁船6艘,堅決遏制漁船非法載客活動泛濫。同時,出海游客要通過核對載客漁船及所屬企業的真實有效性,防止受騙上當,保護好自身合法權益。
2、去年搞了一場聲勢浩大的海洋行宣傳報道活動,接下來還會有嗎,公眾能否也參與其中?
答:幸??扉T您好,感謝你對我局2015年舉辦的“魅力海洋·美麗惠州”--惠州海洋行大型宣傳報道系列活動的關心和支持。該活動由我局聯合市委宣傳部主辦,惠州及駐惠主流全媒體參與,歷時8個月分20個站點包括8個典型海島和12個各具特色的沿海鄉鎮,對我市海岸海島、海洋文化、海洋經濟、海洋環境等進行了全方位、多角度、深層次的宣傳報道,同時組織開展了10余次群眾廣泛參與的海洋文化和海洋公益主題活動。活動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取得了良好的宣傳效果。為了繼續加大對我市海洋的宣傳力度,我局今年已經舉辦了清潔沙灘、海洋放生、海洋宣傳日主題活動等公益活動,都是面向公眾的。下來我局還將舉辦部分公益活動,您如果有興趣可以致電我局咨詢,電話:2279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