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府辦函〔2021〕30號
市政府各工作部門:
《惠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規章制定計劃》業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5月21日
惠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規章制定計劃
一、制定項目
(一)《惠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
市城管執法局負責起草,2021年8月送審。
二、預備項目
(一)《惠州市建筑廢棄物管理辦法》
市城管執法局負責起草,2021年10月完成論證工作和草案起草工作,并將草案報市政府,徑送市司法局。
(二)《惠州市城市橋梁橋下空間使用管理辦法》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起草,2021年12月完成調研工作,并將調研報告報市政府,徑送市司法局。
三、修訂項目
(一)《惠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管理辦法》
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負責起草,2021年9月送審。
(二)《惠州市人民政府擬定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制定政府規章程序規定》
市司法局負責起草,2021年10月送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