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FGS-2018-1
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重新劃定惠州市
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通告
惠府〔2018〕2號
為進一步推進我市能源結構調整,有效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及《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等相關規定及要求,市人民政府決定重新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以下簡稱禁燃區)。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高污染燃料的劃定
本通告所稱高污染燃料是指環境保護部《關于發布〈高污染燃料目錄〉的通知》(國環規大氣〔2017〕2號)明確的燃料,分為Ⅰ類(一般)、Ⅱ類(較嚴)和Ⅲ類(嚴格)。
(一)Ⅰ類。
1. 單臺出力小于20蒸噸/小時的鍋爐和民用燃煤設備燃用的含硫量大于 0.5%、灰分大于 10%的煤炭及其制品,其中:型煤、焦炭、蘭炭的組分含量大于國環規大氣〔2017〕2號文中規定的限值。
2. 石油焦、油頁巖、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二)Ⅱ類。
1. 除單臺出力大于等于20蒸噸/小時鍋爐以外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
2. 石油焦、油頁巖、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三)Ⅲ類。
1. 煤炭及其制品。
2. 石油焦、油頁巖、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3. 非專用鍋爐或未配置高效除塵設施的專用鍋爐燃用的生物質成型燃料。
二、禁燃區范圍的劃定
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劃定全市范圍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分Ⅰ、Ⅱ、Ⅲ三類管控燃料控制區。
(一)Ⅲ類管控燃料控制區。
惠城區:江南、江北、橋東、橋西、龍豐、河南岸街道全域。
惠陽區:淡水、秋長街道全域。
惠東縣:平山街道全域。
博羅縣:羅陽街道全域。
龍門縣:龍城街道全域。
大亞灣開發區:除大亞灣石化區以外的其他區域。
仲愷高新區:惠環、陳江街道全域,東江高新科技產業園、惠南高新科技產業園規劃建設區域。
(二)Ⅱ類管控燃料控制區。
惠城區:除Ⅲ類管控燃料控制區的其他區域。
惠陽區:除Ⅲ類管控燃料控制區的其他區域。
惠東縣:大嶺鎮、白花鎮。
博羅縣:園洲鎮、石灣鎮、龍溪街道、泰美鎮。
大亞灣開發區:除Ⅲ類管控燃料控制區的其他區域。
仲愷高新區:除Ⅲ類管控燃料控制區的其他區域。
(三)Ⅰ類管控燃料控制區。
除Ⅱ、Ⅲ類管控燃料控制區的全市其他區域。
三、禁燃區管理措施
(一)Ⅰ類管控燃料控制區和Ⅲ類管控燃料控制區,自2018年4月1日起,禁止銷售、燃用相應的高污染燃料。Ⅱ類管控燃料控制區,自2018年4月1日起,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及其他高污染燃料設施須改用天然氣、頁巖氣、液化石油氣、電等其他清潔能源或改用集中供熱;自2019年1月1日起,10蒸噸/小時(不含)以上20蒸噸/小時以下(不含)燃煤鍋爐須改用天然氣、頁巖氣、液化石油氣、電等其他清潔能源或改用集中供熱。全市范圍內禁止新建、擴建20蒸噸/小時以下(不含)的燃煤鍋爐。
(二)在本通告規定的期限屆滿后,繼續燃用高污染燃料的,由各縣、區環保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條的規定,沒收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設施,并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禁燃區內使用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和氣化供熱項目的,污染物排放濃度應達到或優于天然氣鍋爐對應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折算基準氧含量排放濃度時,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按9%執行,生物質氣化供熱項目按3.5%執行)。
四、職責分工
(一)各縣、區人民政府(包括大亞灣開發區、仲愷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轄區內燃用高污染燃料設施的整改監督工作,將禁燃區監管納入環境監管網格,組織各縣(區)、鄉鎮(街道)、社區(村)加大檢查力度,嚴肅查處違反禁燃區管理要求的行為。
(二)市環保局負責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統一監督管理;市發展改革局負責推進工業園區和產業集聚區實施集中供熱;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負責加快推進天然氣管網建設,推廣天然氣使用;市環保局、質監局指導各縣、區淘汰高污染燃料設施或進行清潔能源改造。
五、其他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15年10月31日印發的《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劃定惠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通告》(惠府〔2015〕154號)同時廢止。
惠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