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FGS—2014—2
惠府辦〔2014〕1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惠州市總部企業認定暫行辦法》業經十一屆52次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逕向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1月21日
惠州市總部企業認定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加快發展總部經濟,規范總部企業認定和管理工作,根據國家、省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電子信息、石化、汽車及零部件等先進制造業企業,現代物流、信息服務、科技服務、研發設計、文化創意、服務外包、金融等現代服務業企業,批發、零售等商貿流通業企業及其他符合我市產業發展方向的總部企業的認定。
第三條 總部企業認定應當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實行企業自愿申請、分類審核、社會公示、政府認定、動態監督等制度。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總部企業,是指符合本市產業發展政策,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在本市辦理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實行統一核算、投資或授權管理和服務的企業(含分支機構)不少于2家,并符合本辦法第五條或第六條規定條件的企業法人機構。
總部企業根據企業的職能、規模、輻射面等,劃分認定為綜合型總部企業或職能型總部企業。
第五條 綜合型總部企業的認定條件和標準。
綜合型總部是指具有較強綜合競爭力,具有決策管理、行政管理、資產管理、資金結算、研發管理、采購管理等總部綜合職能的大型企業總部。
綜合型總部企業需符合下列條件、標準之一:
(一)上一年度美國《財富》雜志評選公布的“全球最大500家公司”的總部或其投資設立的地區總部。
(二)經商務部或廣東省外經貿廳認定的跨國公司地區總部,或商務部及其授權審批機關批準設立的投資性公司。
(三)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按國際慣例向社會公布的上一年度中國企業500強、中國服務業企業500強排行榜上榜企業,全國工商聯向社會公布的上一年度上規模民營企業排名500名以內企業,中國連鎖經營協會向社會公布的上一年度中國連鎖100強排名榜上榜企業。
(四)國家和中央部門確定的大企業(集團)(指國務院國資委管理的企業;國務院其他部委管理的煙草、鐵路等企業)在惠州設立的總部或區域總部;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管理的金融企業,按照市政府《關于加快我市金融業發展的意見》(惠府〔2011〕100號)的規定執行。
(五)境內(外)上市公司。
(六)未符合上述1至5項條件的企業,按下列產業標準之一認定:
1.先進制造業:符合我市制造業發展方向,屬于電子信息、石化、汽車及零部件、裝備制造等先進制造業企業,注冊資金或凈資產5000萬元及以上,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10億元及以上,上年度在我市納稅市、縣(區)分成部分3000萬元及以上。
2.現代服務業:符合我市現代服務業發展方向,屬于現代物流、信息服務、科技服務、研發設計、文化創意、服務外包、商務會展、旅游業等領域的企業(不含房地產業),注冊資金或凈資產1000萬元及以上,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3億元及以上,上年度在我市納稅市、縣(區)分成部分300萬元及以上;金融機構按照市政府《關于加快我市金融業發展的意見》(惠府〔2011〕100號)的規定執行。
3.商貿流通業:符合我市服務業發展方向,屬于批發、零售業等商貿流通企業,注冊資金或凈資產5000萬元及以上,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10億元及以上,上年度在我市納稅市、縣(區)分成部分1000萬元及以上。
4.其他行業:符合辦法規定的其他行業企業(房地產企業除外),注冊資金或凈資產1億元及以上,上年度營業收入3億元及以上,上年度在我市納稅市、縣(區)分成部分1000萬元及以上。房地產企業,注冊資金或凈資產1億元及以上,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10億元及以上,上年度在我市納稅市、縣(區)分成部分3000萬元及以上。
第六條 職能型總部企業的認定條件和標準。
職能型總部是指經總公司(母公司)授權,在惠州市注冊成立,具有部分總部職能或行使單一管理職能的較大型企業總部。職能型總部企業需符合下列條件、標準之一:
(一)上一年度美國《財富》雜志評選公布的“全球最大500家公司”在惠州設立的職能型總部。
(二)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按國際慣例向社會公布的上一年度中國企業500強、中國服務業企業500強排行榜上榜企業,全國工商聯向社會公布的上一年度上規模民營企業排名500名以內企業,中國連鎖經營協會向社會公布的上一年度中國連鎖100強排名榜上榜企業在惠州設立的職能型總部。
(三)國家和中央部門確定的大企業(集團)(指國務院國資委管理的企業;國務院其他部委管理的煙草、鐵路等企業)在惠州設立的職能型總部;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管理的金融企業,按照市政府《關于加快我市金融業發展的意見》(惠府〔2011〕100號)的規定執行。
(四)未符合上述1至3項條件的企業,按下列產業標準之一認定:
1.先進制造業:符合我市制造業發展方向,屬于電子信息、石化、汽車及零部件、裝備制造等先進制造業企業,注冊資金或凈資產5000萬元及以上,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3億元及以上,上年度在我市納稅市、縣(區)分成部分1000萬元及以上。
2.現代服務業:符合我市現代服務業發展方向,屬于現代物流、信息服務、科技服務、研發設計、文化創意、服務外包、商務會展、旅游業等領域的企業(不含房地產業),注冊資金或凈資產1000萬元及以上,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1億元及以上,上年度在我市納稅市、縣(區)分成部分200萬元及以上;金融機構按照市政府《關于加快我市金融業發展的意見》(惠府〔2011〕100號)的規定執行。
3.商貿流通業:符合我市服務業發展方向,屬于批發、零售業等商貿流通企業,注冊資金或凈資產1000萬元及以上,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3億元及以上,上年度在我市納稅市、縣(區)分成部分500萬元及以上。
4.其他行業:符合辦法規定的其他行業企業(房地產企業除外),注冊資金或凈資產3000萬元及以上,上年度營業收入1億元及以上,上年度在我市納稅市、縣(區)分成部分500萬元及以上。房地產企業,注冊資金或凈資產5000萬元及以上,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3億元及以上,上年度在我市納稅市、縣(區)分成部分1000萬元及以上。
第七條 企業申請認定總部企業,金融機構(含外資金融企業)向市金融工作局提出申請,外資企業向市外經貿局提出申請,其他類型企業向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提出申請。
第八條 企業申請認定總部企業,須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申請表;
(二)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稅務部門出具的上年度納稅證明、上年度財務報表;
(三)下屬企業名單(附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和隸屬關系證明);
(四)企業出具承諾自認定之日起5年內工商注冊地址不從惠州遷出、不減少注冊資本、不改變在惠州納稅義務的承諾書;
(五)企業所在縣(區)政府的意見;
(六)其它相關證明文件。
以上申請材料一式五份,復印件必須由申請企業加蓋公章證實與原件一致并交驗原件。
第九條 受理部門根據申請材料提出初審意見后,上報市總部經濟工作聯席會議討論審核。
第十條 經市總部經濟工作聯席會議審核通過的總部企業,通過本市主要媒體向社會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報請市政府批準認定。
第十一條 經認定的總部企業,可以享受市政府《關于加快發展總部經濟的意見》(惠府〔2014〕1號)中對總部企業的優惠扶持政策,企業已享受地方財政給予的相同或類似的優惠扶持政策的,不再重復享受。本市原有企業分立、重組、轉產、更名等,不享受新設立總部企業扶持政策。
第十二條 總部企業評定工作每年開展1次;對已認定的總部企業實行動態監督。
第十三條 經認定的總部企業不再具備總部職能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且情節嚴重的,由市總部經濟工作聯席會議核實并報市政府批準后取消其資格,同時停止享受相關優惠扶持政策。
第十四條 經認定的總部企業自獲得獎勵資金之日起5年內注冊地遷離我市或減少注冊資本的,由市總部經濟工作聯席會議核實后取消其資格,由負責受理其認定申請的部門會同地方財政部門追回獎勵和補助資金。
第十五條 企業以虛假資料騙取財政獎勵和補助金以及其他優惠的,責令其全額退回所得的獎勵和補助金以及其他優惠獲得的利益,并按照國務院《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 政府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嚴格依法辦理總部企業認定事項。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