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府辦函〔2017〕157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惠州市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評方案》(惠府辦函〔2017〕28號,以下簡稱《市考評方案》)要求,市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開展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評工作。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考評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考評工作概況
本次考評采取實地考評、社會評議等多種方式。考評同時匯總人大、政協、紀委、法院等單位的監管信息。社會評議首次委托社會第三方機構實施。根據《市考評方案》,本次考評對第一類考評對象7個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第二類考評對象28個行政執法任務相對較多的市政府部門實行全面考評并評定等次。對第三類考評對象19個行政執法任務相對較少以及以行政協調、內部監管為主要職責的市政府部門,以自查自評為主,不納入全面考評和評定等次。
二、考評結果
(一)7個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被評為優秀等次的單位(2個):惠陽區人民政府、博羅縣人民政府;
被評為良好等次的單位(4個):仲愷高新區管委會、惠城區人民政府、惠東縣人民政府、大亞灣開發區管委會;
被評為一般等次的單位(1個):龍門縣人民政府。
(二)28個市政府部門。
被評為優秀等次的單位(6個):市質監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農業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經濟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局;
被評為良好等次的單位(14個):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工商局、林業局、公安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環保局、教育局、海洋漁業局、房管局、商務局、交通運輸局、人民防空辦公室、安全監管局、水務局;
被評為一般等次的單位(8個):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民族宗教事務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民政局、科技局、旅游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國土資源局。
三、考評情況分析和工作要求
從依法行政考評情況綜合分析,我市大部分被考評單位在工作中能夠做到依法履職,規范辦文、辦會、辦事、辦案,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
但我市依法行政工作還存在短板,部分單位存在不重視考評工作、制度建設不規范、決策程序不規范、行政執法不規范、信息公開不規范、落實監督不力、法制機構建設薄弱等問題。這與上級要求和群眾期許還有差距,制約法治政府建設深入開展。
各級、各部門要針對依法行政考評發現的問題,堅持問題導向,切實采取措施,加強組織領導,嚴格發文管理,落實決策程序,完善執法檢查,做好政務公開,自覺接受監督,形成長效機制,不斷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市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牽頭對突出問題開展檢查,為明年依法行政考評做準備。
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