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府函〔2017〕499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惠州市加強政務誠信建設實施方案》業經十二屆34次市政府常務會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發展改革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30日
惠州市加強政務誠信建設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政務誠信建設,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政務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76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四個堅持、三個支撐、兩個走在前列”為統領,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關于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決策部署,將堅持依法行政、陽光行政和加強監督作為推進政務誠信建設的重要手段,將建立政務領域信用記錄和實施聯合獎懲措施作為推進政務誠信建設的主要方面,將危害群眾利益、損害市場公平交易等政務失信行為作為治理重點,循序漸進,不斷提升各級人民政府誠信行政水平和公務員誠信履職意識,充分發揮政府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的表率作用,進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為建設綠色化現代山水城市提供堅實的政務信用保障。
(二)總體目標。
到2018年底,基本實現政務信息公開透明、政務領域失信記錄健全完善,初步建立起守信踐諾機制和政務誠信監督體系,政務缺信失信易發多發領域失信現象明顯減少。到2020年,失信懲戒機制有效發揮作用,形成多方監督的信用約束體系,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提高,重點領域政務誠信建設取得明顯成效,公務員誠信履職意識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進一步提高,政務營商環境明顯優化。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嚴格貫徹落實《惠州市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意見》(惠市委辦發〔2017〕3 號),完善和豐富政務公開目錄,以推動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息“雙公示”為重點,及時、準確、真實地公開政務信息;制定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時廣泛征求社會意見。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著力推進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和結果公開等“五公開”,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責任單位: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大亞灣開發區、仲愷高新區管委會)
(二)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嚴格落實《惠州市“十三五”時期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的實施意見》(惠市委發〔2017〕3 號)。切實履行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的要求。健全依法決策機制,將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合規性審核、集體討論決定等作為重大決策的必經程序。按照權力和責任清單制度要求,切實做到依法決策、依法執行和依法監督。全面記錄依法行政過程中產生的信用記錄并進行信息共享。深化“一門式一網式”政務服務改革,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著力構建以信用為核心的綜合監管體系。(牽頭單位:市法制局;責任單位: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大亞灣開發區、仲愷高新區管委會)
(三)建立守信踐諾制度。結合權責清單和服務清單,各級政府和公務員在履職盡責、依法行政、優化服務等方面向社會公開作出信用承諾。把政務履約和守諾服務納入政府績效評價體系,把發展規劃和政府工作報告關于經濟社會發展目標落實情況以及為群眾辦實事的踐諾情況作為評價政府誠信水平的重要內容;在債務融資、政府采購、招標投標等市場交易領域應誠實守信,嚴格履行各項約定義務,為全社會作出表率。(牽頭單位:市委改革辦、市委組織部;責任單位: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大亞灣開發區、仲愷高新區管委會)
(四)健全政務信用記錄。準確歸集政府部門和公務員基礎信息,為建立政務信用記錄檔案夯實基礎。依托市電子監察系統準確記錄并客觀評價各級人民政府和公務員對職權范圍內行政事項以及行政服務質量承諾、期限承諾和保障承諾的履行情況。將各級人民政府和公務員在履職過程中,因違法違規、失信違約被司法判決、行政處罰、紀律處分、問責處理等信息納入政務失信記錄。依托信用惠州網依法依規逐步公開各級政府和公務員政務失信記錄,并將相關信息報送至國家和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發展改革局、監察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人民銀行惠州市中心支行,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大亞灣開發區、仲愷高新區管委會)
(五)強化信用約束體系。持續開展政府機構失信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有效防止新的政府機構失信問題發生,進一步治理政府采購、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招投標、招商引資、政府債務等領域突出問題。定期進行政務誠信監督檢查,實施政務誠信考核評價,考評結果作為政府績效考核的重要參考;接受同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接受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將辦理和落實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情況作為政務誠信建設的重要考量因素。發揮社會輿論監督作用,暢通民意訴求渠道,對政務失信行為進行投訴舉報。實施區域政務誠信大數據監測預警。支持信用服務機構、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第三方機構對各地區各部門開展政務誠信評價評級并及時公布結果,加強社會監督。(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局;責任單位: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大亞灣開發區、仲愷高新區管委會)
(六)健全失信懲戒機制。政府部門和公務員存在政務失信記錄的,要根據失信行為對經濟社會發展造成的損失情況和社會影響程度,對具體失信情況書面說明原因并限期加以整改,依法依規取消相關政府部門參加各類榮譽評選資格,予以公開通報批評,對造成政務失信行為的主要負責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探索在改革試點、項目投資、社會管理等政策領域和績效考核中應用政務誠信評價結果;強化公務員評優評先、晉職晉升環節的信用審查結果運用,對存在政務失信記錄的公務員,按照相關規定采取限制評優評先等處理措施。實行公務員招錄信用審查制度,限制招錄列入涉金融等嚴重失信人名單的當事人為公務員,對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的考生,依法依規處理,并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限制報考,限制錄用。(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大亞灣開發區、仲愷高新區管委會)
(七)加強信用權益保護。建立健全信用信息異議、投訴制度,探索擴展公務員失信記錄信用修復渠道和方式。建立自我糾錯、主動自新的關愛機制,公務員在政務失信行為發生后主動挽回損失、消除不良影響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結果發生的,可從輕或免于實施失信懲戒措施,保障其合法權益。(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八)打造守法誠信隊伍。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深入開展公務員誠信、守法和道德教育,編制公務員誠信手冊,將信用建設納入公務員培訓和領導干部進修課程,加強公務員信用知識學習,提升公務員信用意識。(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大亞灣開發區、仲愷高新區管委會)
三、重點領域
(一)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健全公共資源交易用信息公開和共享制度,提高公共資源交易活動透明度;落實在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應用信用記錄或第三方信用評價報告制度。進一步落實政府部門交易主體責任,依法依規實施公共資源交易活動,加強對政府部門交易主體在交易全流程特別是中標確認、項目履約驗收等環節中信用情況的監督,依法處理有關責任人在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的違法違規失信行為。完善公共資源交易系統,加強對公共資源交易主體和相關人員的信用管理。(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國土資源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水務局、交通運輸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責任單位: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大亞灣開發區、仲愷高新區管委會)
(二)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領域。強化政府有關部門責任,建立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失信違約記錄。明確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政府方責任人及其在項目籌備、招標投標、政府采購、融資、實施等階段的誠信職責,建立項目責任回溯機制,將項目守信履約情況與實施成效納入項目政府方責任人信用記錄。(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局、財政局;責任單位: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大亞灣開發區、仲愷高新區管委會)
(三)招商引資領域。全面落實招商引資相關責任人主體責任,嚴厲查處虛假承諾、虛報謊報等失信行為。各級政府要嚴格依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出臺招商引資優惠政策,認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和簽訂的各類合同、協議,不得以政府換屆、相關責任人更替等理由毀約失信。不得隨意改變依法依規作出的政府承諾和合同約定;確有正當理由需要改變的,要嚴格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進行,并對相關企業和投資人的財產損失依法予以賠償或補償。(牽頭單位:市商務局;責任單位: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大亞灣開發區、仲愷高新區管委會)
(四)政府債務領域。強化地方政府債務預算約束,健全地方政府債務監管體系,建立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評估和預警機制、應急處置機制以及責任追究機制。嚴厲查處政府債務舉借、使用、償還等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對脫離實際過度舉債、違法違規舉債或擔保、違規使用債務資金、惡意逃廢債務等行為,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牽頭單位: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大亞灣開發區、仲愷高新區管委會)
(五)街道和鄉鎮。建立街道和鄉鎮公開承諾制度,加大街道和鄉鎮政務、財務等公開力度,確保就業、物業、就學、計生、養老、助殘、扶貧、醫保、住房、出行、停車、防火防盜、擁軍優屬、便民服務等公共服務和優惠政策有效落實到社會公眾,并將各項工作守信踐諾情況納入街道和鄉鎮績效考核體系。積極推動開展誠信街道和誠信鄉鎮創建活動。(牽頭單位: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大亞灣開發區、仲愷高新區管委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家決策部署和本實施方案要求,細化方案,明確時間進度安排,落實責任主體,共同做好政務誠信建設工作。市信用辦要積極協調解決政務誠信建設中的重點、難點問題,推動各地、各有關部門加強協同配合,形成合力。
(二)加強輿論引導。充分發揮各類傳統媒體和網絡新媒體作用,采取多種有效形式,開展內容豐富的誠信宣傳活動,加強對國發〔2016〕76號文件和本實施方案的宣傳解讀。總結推廣政務誠信建設好做法、好經驗,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政務誠信建設工作的良好氛圍。
(三)加強督查評估。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狠抓落實,以政務誠信建設引領全社會誠信水平的提升。市信用辦負責對本實施方案落實工作的統籌協調、跟蹤了解、督促檢查,會同市委改革辦、市政府督查辦將各地各部門實施政務誠信建設工作情況納入督查重點,作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進行嚴格評估,確保各項工作平穩有序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