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府辦函〔2018〕135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加強我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建設,市政府決定成立惠州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林 洪 副市長
副組長:胡志威 市政府副秘書長
黃 輝 市環保局局長
成 員:許先茂 市公安局政委
黃育輝 市司法局副局長
謝開亮 市財政局副局長
李偉舜 市國土資源局總工程師
馮國達 市環保局副局長
王摯平 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副局長
何彩萍 市水務局副局長
李冠源 市農業局副局長
雷名武 市林業局總工程師
黃宜志 市衛生計生局副局長
鄔 剛 市海洋漁業局副局長
李曉鴻 市法制局副局長
池志勇 市中級法院審委會專職委員
曾招榮 市檢察院副檢察長
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由市環保局承擔,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領導小組建立聯絡員制度,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相關工作人員擔任,具體負責日常工作聯系和協調。領導小組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向市環保局提出,按程序報領導小組主要領導批準,并抄送市編辦。
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