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府辦函〔2019〕51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惠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規章制定計劃》業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同時提出如下要求,請一并貫徹落實。
一、堅決貫徹黨中央、省委和市委決策部署,發揮立法引領、規范和推動改革發展作用。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嚴格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廣東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6-2020年)》的要求,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強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全面深化改革的制度供給,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為惠州加快建設成為國內一流城市提供立法制度保障。
二、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立法。要堅持從我市實際出發,圍繞政府規章立法當中的重點難點問題深入基層進行實地調查研究,確保立法遵循和體現經濟社會發展規律。要保障公眾參與政府立法工作立項、起草、審查及實施的各個環節。起草、審查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政府規章項目,要充分聽取企業和行業協會商會的意見。要嚴格依法立法,全面準確理解把握現行法律法規,確保立法符合憲法精神和上位法規定,立法程序符合法律法規要求。
三、嚴格落實工作責任,確保政府規章計劃高質量完成。要嚴格按時間節點抓好計劃落實。起草部門要成立由主要負責人為組長、分管法制工作的領導和分管具體業務工作的領導為副組長、本領域專家、業務骨干、法律工作者和有一定立法工作實踐經驗的人員參加的起草工作小組,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明確工作進度,落實工作責任,并按照《惠州市人民政府擬定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制定政府規章程序規定》(惠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4號)要求,按時保質向市司法局報送政府規章草案送審稿。市司法局應做好組織協調、督促指導、合法審查等工作,確保年度審議項目按時保質完成。
附件:惠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規章制定計劃
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6月17日
附件
惠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規章制定計劃
一、制定項目
惠州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管理辦法(市城管執法局負責起草,2019年8月送審)。
二、預備項目
(一)惠州市停車場建設與管理辦法(市交通運輸局負責起草)。
(二)惠州市城鎮排水與生活污水處理管理辦法(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