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府辦函〔2019〕52號
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惠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業經十二屆90次市政府常務會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同時提出如下要求,請一并貫徹落實。
一、有起草任務的單位要高度重視,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負總責,分管領導要具體落實。要組織精干力量,認真調查研究,創新工作思路、方法,確保按照計劃高標準完成規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任務,并及時上報市政府審批。
二、在規范性文件起草過程中要采取聽證會、論證會、座談會、向社會公布規范性文件草案等形式,對涉及到社會管理、市場監管、公共服務、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等熱點問題的規范性文件,應采取網絡、報刊等多種方式廣泛征求有關單位和社會公眾意見;同時要科學評估擬設立制度對各類企業、行業可能產生的影響及其程度、范圍,對企業切身利益或者權利義務有重大影響的,要充分聽取有代表性的企業和行業協會商會以及律師協會的意見。切實注重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三、報送市政府審批的規范性文件草案,必須經起草單位公平競爭審查、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合法性審核和領導班子集體討論通過,并由起草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發。報送規范性文件草案應同時報送起草說明,有關單位和公眾意見以及對有關意見采納情況,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政策和上級規范性文件文本,起草單位行政首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的會議紀要或決議、起草單位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的合法性審核意見書、聽證會、論證會筆錄,調查報告、參考資料和公平競爭審查報告(表)等。其中起草說明應對制定規范性文件的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起草的簡要過程,要解決的主要問題,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政策名稱,規定的主要措施、制度及其合法性等作出詳細說明。無起草說明或相關資料不齊備的,市司法局可不予受理。
四、未按照市政府當年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完成市政府規范性文件起草任務的,起草單位應向市政府專題報告(徑送市司法局),說明情況和理由。
五、規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和具體要求按《惠州市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規定》(惠府〔2017〕46號)執行。
六、規范性文件起草單位或主要實施單位要按照《惠州市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評估辦法》(惠府辦〔2016〕18號)的要求,加強對市政府已經發布實施的規范性文件進行評估,并適時作出規范性文件保留、修改、廢止或宣布失效的建議。
附件:惠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
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6月18日
附件
惠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
序號 | 規范性文件名稱 | 起草單位 | 送審時間 |
1 | 惠州市托管機構管理暫行辦法 | 市教育局 | 第四季度 |
2 | 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 市公安局 | 第二季度 |
3 | 惠州市新型產業用地管理辦法 | 市自然資源局 | 第二季度 |
4 | 惠州市建設用地開竣工管理辦法 | 市自然資源局 | 第二季度 |
5 | 惠州市歷史建筑修繕補助資金管理辦法 |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 第一季度 |
6 | 關于對嚴重違法失信超限超載運輸行為和相關責任主體聯合懲戒的實施辦法 | 市交通運輸局 | 第二季度 |
7 | 惠州軍民合用機場凈空和電磁環境保護管理規定 | 市交通運輸局 | 第四季度 |
8 | 惠州市氣瓶安全監管改革實施方案 | 市市場監管局 | 第二季度 |
9 | 惠州市防空警報建設與管理暫行規定 | 市人防辦 | 第二季度 |
10 | 惠州市中介超市管理暫行辦法(修訂) | 市發展改革局 | 第二季度 |
11 | 惠州市市級儲備糧管理辦法(修訂) | 市發展改革局 | 第三季度 |
12 | 惠州市政府合同管理規定(修訂) | 市司法局 | 第三季度 |
13 | 惠州市城鄉社區配套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和管理實施辦法(修訂) | 市民政局 | 第三季度 |
14 | 惠州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修訂) | 市財政局 | 第一季度 |
15 | 惠州市征地留用地管理實施辦法(修訂) | 市自然資源局 | 第二季度 |
16 | 惠州市儲備土地管理辦法(修訂) | 市自然資源局 | 第三季度 |
17 | 惠州市公眾舉報環境違法行為獎勵辦法(修訂) | 市生態環境局 | 第四季度 |
18 | 惠州市城市房屋白蟻防治管理辦法(修訂) |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 第二季度 |
19 | 惠州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實施細則(修訂) |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 第二季度 |
20 | 惠州市城市公共汽車乘車規則(修訂) | 市交通運輸局 | 第二季度 |
21 | 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修改〔惠州市城鎮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獎勵實施辦法〕等2個文件部分條款的決定 | 市衛生健康局 | 第一季度 |
22 | 惠州市社會急救管理辦法(修訂) | 市衛生健康局 | 第二季度 |
23 | 惠州市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辦法(修訂) | 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 第三季度 |
24 | 惠州市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退役士兵安置實施辦法(修訂) | 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 第三季度 |
25 | 惠州市接收安置軍隊轉業干部辦法(修訂) | 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 第三季度 |
26 | 惠州市市直軍隊轉業干部隨調配偶安置辦法(修訂) | 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 第三季度 |
27 | 關于加快金融業發展的意見(修訂) | 市金融工作局 | 第三季度 |
28 | 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法(修訂) | 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 第四季度 |
29 | 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惠州市公共資源相關電子交易規則的通知(修訂) | 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第二季度 |
30 | 惠州市惠城區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辦法(修訂) | 市市容環境衛生事務中心 | 第四季度 |
31 | 惠州仲裁委員會仲裁費管理辦法(修訂) | 惠州仲裁委員會 | 第三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