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圍繞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加強用權公開 |
(一)以權責清單為依托,加強權力配置信息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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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照法律法規規章,全面梳理本單位依法行使的行政權力和依法承擔的公共服務職責,更新完善權責清單并按要求公開 |
市直各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包括大亞灣開發區、仲愷高新區管委會,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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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政府門戶網站要開設或利用好現有專欄,集中公開所轄政府部門的權責清單、機構職能信息 |
市政府辦公室,各縣、區人民政府 |
(二)以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為抓手,加強權力運行過程信息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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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工作力量和經費保障,高質量落實國家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部署。制定基層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編制情況臺賬,定期對標準目錄編制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督查 |
各縣、區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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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構建基層行政決策公眾參與機制,公布公眾參與行政決策的事項清單,明確參與的范圍和方式,凡是直接涉及相對人權益的重大行政決策,都要以適當方式聽取利益相關方和社會公眾意見 |
各縣、區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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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試點單位要繼續深化有關工作,進一步調整完善本級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于2020年9月30日前公布;試點成果推廣應用單位加快編制本級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于2020年10月31日前公布;其余縣(區)要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級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的編制、公布工作 |
各縣、區人民政府 |
(三)以行政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為重點,加強政務信息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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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底前梳理列出現行有效行政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通過法定權威渠道集中統一對外公開,并提供在線查閱、檢索、下載等服務 |
市、縣(區)司法行政主管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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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梳理本單位制發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時立改廢,通過政府網站集中統一對外公開并動態更新。整理形成本級政府或本系統制度文件匯編并集中統一對外公開 |
市直各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 |
二、圍繞“六穩”
“六保”加強政策發布解讀 |
助力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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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政策解讀力度,加強輿論引導,全面闡釋穩就業、穩金融、穩外貿、穩外資、穩投資、穩預期各項政策舉措及其效果,主動回應經濟社會熱點問題,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努力實現今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營造良好輿論環境 |
市直各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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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發布保居民就業、保基本民生、保市場主體、保糧食能源安全、保產業鏈供應鏈穩定、保基層運轉等相關政策信息 |
市直各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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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落實《惠州市政府系統政策解讀工作細則(試行)》,切實履行政策解讀主體責任,高質量起草解讀材料,高標準制作解讀產品,多平臺拓寬發布渠道,增強傳播力影響力,解讀好相關政策措施、執行情況和工作成效;充分闡釋經濟運行總體平穩、穩中有進、長期向好態勢,有效提振市場信心 |
市直各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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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實名制大數據信息平臺,全面公開紓困和激發市場活力規模性政策落實情況、資金分配情況,確保政策資金流向、使用公開透明,讓政策資金直達基層、直接惠企利民 |
市直各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 |
三、圍繞優化營商環境加強政務信息公開 |
(一)提高市場監管規則和標準公開質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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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向市場主體全面公開市場監管規則和標準,以監管規則和標準的確定性保障市場監管的公正性。加強窗口服務,為市場主體提供更加精準、便捷的政策咨詢 |
市直各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 |
(二)提高政務服務透明度便利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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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優化辦事流程,通過互聯網等技術手段讓辦事人動態掌握辦事進展,最大限度實現網絡化、透明化辦事。根據“放管服”改革進程,及時更新并公開辦事方式、辦事條件等信息。加強“一件事”“一類事”等綜合辦事信息公開,進一步提升辦事便利度 |
市、縣(區)政務服務主管部門 |
(三)提高經濟政策發布解讀針對性精準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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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經濟政策發布質量,注重對基層一線政策執行人員開展政策解讀和培訓,確保減稅降費等各項經濟政策在實際執行環節不遺漏、不走樣,全面及時惠及市場主體。注重提升經濟政策解讀回應渠道的權威性,增強解讀回應實際效果 |
市直各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 |
四、圍繞突發事件應對加強公共衛生信息公開 |
(一)及時準確發布疫情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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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態化下疫情信息發布工作,依法做到及時、準確、公開、透明,讓公眾實時了解最新疫情動態和應對處置工作進展 |
市衛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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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各類信息發布渠道,有效運用新聞發布會、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和各類新聞媒體,全方位解讀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重要工作舉措,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撐 |
市直各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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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切關注涉及疫情的輿情動態,針對相關輿情熱點問題,快速反應、正面回應。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要帶頭主動發聲,以權威信息引導社會輿論 |
市新聞辦、衛生健康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
(二)加強各級各類應急預案公開和公共衛生知識普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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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關于主動公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有針對性地加強宣傳培訓,增強社會公眾特別是應急預案執行人員的風險防范意識和能力,切實發揮應急預案實際效用 |
市直各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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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加強公共衛生知識日常普及工作,特別是對公眾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過程中養成的好習慣好做法,通過科普作品等形式加強宣傳推廣,提高公眾對傳染病的防治意識和應對能力 |
市衛生健康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
(三)嚴格依法保護各項法定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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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辦理涉及公共衛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除公開后將損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等法定禁止公開情形外,最大限度向申請人提供相關信息,更好滿足人民群眾知情權,維護政府公信力 |
市直各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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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個人信息保護,對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個人信息,要嚴格落實個人信息保護有關規定,采取有效措施保管并妥善處理 |
市直各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 |
五、圍繞落實新修訂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加強制度執行 |
(一)落實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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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協調機制、審查機制、發布機制、動態調整機制,并按照公開權限做好相關文件等政府信息的審核發布工作。以政府信息公開平臺為依托,推動公開內容進一步聚焦重點政務信息,公開方式更加統一規范,確保法定主動公開內容全部公開到位并及時更新 |
市直各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 |
(二)規范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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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完善內部制度為抓手,以落實《廣東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答復規范》為重點,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質量,依法保障公眾合理信息需求。準確適用依申請公開各項規定,從嚴把握不予公開范圍,對法定不予公開條款堅持最小化適用原則,切實做到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 |
市直各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 |
五、圍繞落實新修訂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加強制度執行 |
(三)加強政府網站與政務新媒體建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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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政府網站和政務新媒體內容保障,更多發布權威準確、通俗易懂、形式多樣、易于傳播的政策解讀產品,不斷提高政策知曉度 |
市直各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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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進政府網站集約化工作,持續完善平臺功能,優化操作流程和應用體驗,不斷提升集約化水平。推進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在線政務服務平臺的數據融通、服務融通、應用融通,提升大數據分析能力、輔助決策能力、整體發聲能力和服務公眾水平。強化網絡安全責任,抓好政府網站和政務新媒體安全防護 |
市直各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 |
(四)建立健全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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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公共企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要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要求和授權,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督促指導教育、衛生健康、供水、供電、供氣、環境保護、公共交通等領域企事業單位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制度,梳理編制政務公開標準規范清單,依法依規、及時全面公開相關信息 |
市直各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 |
六、強化做好政務公開工作的各項保障措施 |
(一)明確領導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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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底前,各級、各部門要依法確定一名負責同志,履行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職責,報同級政府辦公室備案,實行垂直管理的政府部門同時向其上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備案 |
市直各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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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政府辦公室作為本地區政務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負有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本行政區域政務公開工作的職責,要加強日常指導監督,全面依法履職盡責,市政府辦公室年內開展一次政務公開專項督查 |
市政府辦公室,各縣、區人民政府 |
(二)加強機構隊伍建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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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各部門報市政府辦公室備案的機構和人員應盡量保持穩定。確因工作需要作出調整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將調整后的機構和人員信息報市政府辦公室,同時做好相關工作交接,確保工作推進不斷檔 |
市直各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 |
(三)強化培訓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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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作為落實領導干部學法制度的重要內容,并列入公務員初任培訓必修課程,穩步提升政府工作人員的政務公開意識和能力 |
市委組織部,市司法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
(四)規范考核評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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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梳理本級政府績效考核體系中政務公開各項指標,根據新形勢新要求予以調整完善。優化第三方評估,清理規范以行政機關名義參加社會上各類政務公開評估頒獎活動 |
市政府辦公室,各縣、區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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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徹落實本《重點工作分工》的主要情況,納入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予以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
市直各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