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惠城區馬安鎮大瀝口片
區(惠州大道邊)建設用地土地征收的預公告
惠府〔2015〕3號
根據惠州市、惠城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為實施城鎮規劃建設,市政府擬依法征收惠城區馬安鎮大瀝口片區(惠州大道邊)建設用地紅線范圍內約110畝集體土地,作為惠州大道旁綠化帶和政府儲備用地,按程序上報審批。現就有關事項預公告如下:
一、征地范圍、權屬和面積。
擬征地塊位于惠城區馬安鎮大瀝口片區(惠州大道邊),屬馬安鎮新群村集體土地,東至新群村高坳,南至馬安圍防洪堤,西至中恒石材城,北至惠州大道,用地面積約110畝(具體范圍和面積以用地紅線圖為準)。
二、補償標準。
(一)土地補償和安置補助按《惠州市加強建設項目征地拆遷管理規定》(惠府令第86號)規定的三類區補償標準執行。具體見下表:
地 類 | 土地補償和安置補助(元/畝) |
耕地(宅基地) | 52000 |
園 地 | 40000 |
林 地 | 18467 |
養殖水面(魚塘) | 54000 |
未利用地 | 14400 |
(二)青苗、房屋等地上附著物補償按《惠州市加強建設項目征地拆遷管理規定》(惠府令第86號)執行。
三、上述土地范圍內的土地權屬單位及青苗等地上附著物權利人,應在本預公告公布之日起15日內到馬安鎮國土資源所(聯系電話:3618689)辦理土地征收補償登記手續。逾期不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其補償以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調查結果為準。
四、本預公告公布之日起搶建、搶種的地上附著物和本預公告發布前未經合法批準而非法占用土地建設或搭建的永久性或臨時性房屋及其它建(構)筑物一律不予補償。
特此預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