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府辦函〔2021〕88號
市市場監管局:
惠市場監〔2021〕136號文收悉。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函復如下:
同意建立由市市場監管局牽頭的惠州市反不正當競爭部門間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關規定和有關文件精神,認真組織開展工作。
附件:惠州市反不正當競爭部門間聯席會議制度
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0月16日
附件
為進一步加強對惠州市反不正當競爭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統籌協調,形成工作合力,更好地研究解決維護競爭秩序重大問題,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惠州市反不正當競爭部門間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
一、主要職能
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反不正當競爭工作的決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市場監管總局、省市場監管局的工作要求,加強對反不正當競爭工作的宏觀指導;研究并推進實施反不正當競爭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我市反不正當競爭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組織開展對不正當競爭熱點問題和典型違法活動的治理,加強有關部門在反不正當競爭工作方面的協作配合;加大對反不正當競爭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普及力度;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場監管總局、省市場監管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組織形式
聯席會議由市委網信辦,市教育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住房城鄉建設局、農業農村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衛生健康局、市場監管局,人民銀行惠州市中心支行,惠州銀保監分局等13個部門和單位組成,市市場監管局為牽頭單位。
聯席會議由市市場監管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召集人,市市場監管局分管負責同志擔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報聯席會議確定。聯席會議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整成員單位,或邀請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參加。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市場監管局,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由市市場監管局分管負責同志兼任。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科室負責同志擔任。
三、工作規則
聯席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員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開會議的建議。在聯席會議召開之前,可召開聯絡員會議,研究討論聯席會議議題和需提交聯席會議議定的事項及其他有關事項。專題研究特定事項時,可視情況召集部分成員單位參加會議,也可邀請其他相關部門和專家參加。聯席會議以紀要形式明確會議議定事項印發各成員單位及有關方面。重大事項按程序報批。
四、工作要求
市市場監管局要牽頭做好聯席會議各項工作。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深入研究反不正當競爭工作有關問題,制訂相關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議;認真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和議定事項;加強溝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發揮聯席會議作用,共同推進反不正當競爭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加強對聯席會議議定事項的跟蹤督促落實,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有關情況。
召 集 人:陳宇浩 市市場監管局局長
副召集人:張志誠 市市場監管局副局長
成 員: 梁 濤 市委網信辦三級調研員
余 浩 市委教育工委副書記
秦余亮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副局長
董 建 市公安局三級高級警長
陳利金 市民政局副局長
卜 浩 市司法局副局長
商紅新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孫文昭 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陳任之 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副局長
曾 勁 市衛生健康局二級調研員
袁進明 人民銀行惠州市中心支行副行長
鐘 文 惠州銀保監分局三級調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