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報告
惠府〔2022〕3號
2021年,在市委的正確領導和市人大的大力監督下,市政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重要講話中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國是一個系統工程,要整體謀劃,更加注重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法治政府建設是重點任務和主體工程,要率先突破”的指示要求,按照市委決策部署,認真實施《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持續推進依法行政,努力實現法治政府建設全面突破,為惠州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的法治保障。現將我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設的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始終堅持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全面領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市政府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重大政治任務來抓,市政府常務會多次就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中央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和“一規劃兩綱要”文件精神開展專題學習。將習近平法治思想納入黨史學習教育、各部門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機關工作人員學法的內容,并納入全市干部培訓工作專題課程和高校法治理論教育體系,利用重點班專題學、講座輔導學、網絡在線學、課程自主學等多種形式,扎實推進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教育和培訓工作。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不斷提升政務服務效能。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商事制度改革,開展“營商環境改善年”活動,全面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推行網上辦、指尖辦、一窗辦,大幅提升行政審批效率,全面開展民生政務服務事項周六延時服務,設立政務服務大廳“惠幫辦”專窗60個,實現高頻事項辦理“最多跑一次”,1200多宗事項“一窗辦理”,1087宗事項全市通辦。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開展“無證明城市”建設,市司法局等14個市直部門率先公布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清單,涉及證明事項133項。
(三)加強政府立法和規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不斷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建設。加強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緊緊圍繞市委中心工作謀劃推進政府立法,自覺把黨的領導貫穿到我市政府立法工作的全過程和各方面。認真執行立法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按規定報請市委審議政府規章制定計劃、年度立法工作情況等重大立法事項。牢牢把握建設更加幸福國內一流城市的新定位新目標,聚焦民生重點領域、市域社會治理的薄弱環節,充分靈活運用政府立法“工具箱”,制定出臺《惠州市停車場建設與管理辦法》《惠州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修訂《惠州市人民政府擬定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制定地方政府規章程序規定》,2021年推動出臺地方性法規1件、制定政府規章2件,儲備政府立法項目5件。
(四)嚴格落實行政決策程序規定,不斷提升行政決策公信力和執行力。堅持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嚴格落實《惠州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咨詢制度》《惠州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聽證制度》《惠州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管理辦法》《惠州市政府法律顧問工作實施辦法》等規定,制定發布《惠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聽證事項目錄》。落實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市、縣(區)法律顧問部門積極參與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法律論證和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具體項目的法律事務,參與審查政府合同協議、處置國有企業及公共資產等,辦理各類法律事務2463件,涉及金額達1636.94億元。
(五)加強行政執法規范化和信息化建設,不斷提高行政執法水平。完成行政執法“兩平臺”惠州分平臺的部署建設,推動市縣鎮三級執法主體全面網上辦案,全市行政執法部門上線應用“兩平臺”辦理案件8124宗,發出法律文書71441份。圓滿完成廣東省“粵執法”+“粵商通”非現場執法云平臺試點工作,成功舉辦該平臺惠州發布儀式。全面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和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在廣東省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平臺公示各類執法案件354804宗,在廣東省執法隊伍管理系統上備案法制審核人員789人。加強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全年組織3194名行政執法人員參加綜合法律知識培訓考試,申(換)領《廣東省人民政府行政執法證》1298張。大力推動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全面提升基層治理能力,全市71個鄉鎮(街道)全年共辦理執法案件5641宗。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七五”普法工作獲評全國先進。
(六)強化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不斷提升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法治保障能力。制定出臺《惠州市貫徹落實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的通知》《惠州市黨政部門及駐惠有關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進一步構建突發事件應對體系,夯實各方責任。加大安全隱患監督檢查力度,以“零容忍、嚴治理”的要求從嚴處置。加強安全知識宣傳,提高全社會安全生產整體意識和水平,制定實施《惠州市應對自然災害和事故災難安全宣傳工作方案》,充分發揮各類媒體、網站、短視頻等平臺作用,大力開展安全生產宣傳報道,形成上下一體、協同聯動的宣傳合力,營造全社會關心安全生產、參與安全發展的良好氛圍。
(七)強化社會矛盾糾紛行政預防調處化解體系建設,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制定《惠州市解決突出問題實行“案長制”辦法》,實行責任單位領導包案督導責任制、初信初訪“首辦責任官”制,探索開展服務“回訪”工作。運用“楓橋經驗”,深入開展各類矛盾糾紛的大排查大調處活動。2021年我市各級人民調解組織調處各類矛盾糾紛共5723件,辦理法律援助案件12919宗,解答來電來訪法律咨詢10889人次。深入推進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復議機關集中縮減為市和縣(區)兩級人民政府,實現了行政復議案件統一受理、統一審理和統一決定。全面開展“一村(居)一警”工作,積極開展“楓橋式公安派出所”創建,不斷加強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完善街面巡邏防控、智能感知防控、城鄉社區防控、行業場所防控、網絡信息防控“五張網”,平安惠州、法治惠州基礎更加扎實。榮獲平安中國建設最高獎“長安杯”,人民群眾安全感、幸福感大幅提升。
(八)強化行政權力制約和監督體系建設,把行政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主動接受人大監督、政協民主監督和司法監督。認真落實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議,依法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以及群眾來信。認真落實法院司法建議和檢察院檢察建議,行政機關負責人積極參加行政應訴,主動接受司法監督。加強行政檢察與行政執法監督銜接工作,創建行政執法監督新格局。有效發揮審計專門監督作用,全市各級審計部門依法推進財政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審計全覆蓋。2021年,共完成審計(調查)項目46個,共查出違規涉案資金5,310.43萬元,移送有關部門處理事項18件。通過整改,促進增收節支43,041.92萬元,促進資金撥付到位66,250.8萬元,挽回(避免)損失4,620.39萬元。
(九)強化法治政府科技保障體系建設,提升法治政府建設信息化水平。加強“數字政府”改革頂層設計,出臺《惠州市“數字政府”改革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確立“一網通辦”“一網統管”“一網協同”3大任務,提出實現數字化履職能力、數字化驅動能力、數字化支撐能力3大目標。加強“一網協同”統籌推進,依托粵政易平臺,自主研發“惠州部門基礎數據公共服務應用平臺”,滿足用戶對重要指標隨時隨地“指尖查、直觀看、輕松管”的要求。建成電子政務項目一體化管理平臺,嚴格審核電子政務項目。統籌實施“一網統管”,推動社會綜合治理列入省試點,部署建設廣東省行政執法信息平臺和行政執法監督網絡平臺惠州分平臺,推動智慧應用落地,智慧城管、智慧應急、智慧水利、智慧環衛、智慧停車等應用初見成效。
(十)加強黨的領導,完善法治政府建設推進機制。全面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制度。扎實開展黨政主要負責人年終“述法”和“誰執法誰普法”履職評議報告活動;將法治政府建設列入市、縣(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內容;將依法行政指標納入市直部門績效考核評價指標體系,不斷推動責任落實。健全領導干部學法用法機制,市政府常務會議學法常態化開展。嚴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要求,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督察工作,以督察找差距、補短板、強弱項、促落實,推動形成法治政府建設良好局面。
二、存在問題
2021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對標對表國內一流地區,對照《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要求,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和不足,如部門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制度仍有待加強;數字法治政府建設水平有待提升;行政執法規范化和信息化建設需要進一步推進;法治人才隊伍能力素質還不能滿足當前法治建設工作的需要等。
三、2022年工作思路
(一)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落實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制度。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實施《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牢牢把握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把法治政府建設成效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將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列入年終述職內容工作。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制定2022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并抓好落實,加大法治建設督察,為惠州高質量發展和建設更加幸福國內一流城市提供堅強的法治保障。
(二)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不斷提升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深入開展法治政府示范創建活動,以示范創建為突破口,引領、帶動法治建設提檔增速。完善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制度,推動各地各部門嚴格履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圍繞促發展、保民生、提質量,制定出臺政府規章,加強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推動形成更加完善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健全權責清單、收費清單、負面清單管理制度,用法治給行政權力定規矩、劃界限。全面加強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實現行政執法“兩平臺”上線應用和市縣鎮三級執法主體全覆蓋,全面啟動廣東省“粵執法”+“粵商通”非現場執法系統應用。深入推進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完成規范化建設。完善行政復議規范化制度,充分發揮行政復議體制改革成效。
(三)深入推進各項改革,打造誠信法治的社會生態。實施數字政府改革建設三年行動計劃,建設惠州市大數據中心,全面推動“一網通辦”“一網統管”“一網協同”深度融合,實現政務服務事項“自助辦、一次辦、就近辦”。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進“無證明城市”創建,擴大項目容缺受理范圍。推進信用建設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省級試點,高標準打造信用創新應用場景,不斷提升信用惠民便企水平。加快健全政企溝通“零距離”機制,優化提升服務企業直通車平臺。建設惠企利民政策庫,制定出臺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辦實事清單,落實提升中小企業競爭力若干措施。
(四)強化行政執法監督,全面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點項目建設,針對影響高質量發展的執法領域和人民群眾反映較多的執法問題,大力開展執法監督,為惠州建設更加幸福國內一流城市營造良好法治氛圍。加大對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力度,做好典型案例指導工作,嚴格執法人員資格管理,統一執法裝備配置,不斷推進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建立行政執法人民群眾監督評價機制,聘請行政執法人民監督員。加強行政執法協調監督體系建設,完善“兩法”銜接機制。研究解決執法重心下移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加大對基層執法人員的培訓和指導力度,確保基層執法不脫節不缺位。
(五)加強法治隊伍建設,筑牢法治惠州建設根基。加大對立法專業人員、法制審核人員、律師顧問團隊和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力度,推進法治專門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提升重大行政決策法制審核人員配備比率和工作水平,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在重大公共決策中的法律審查把關作用。創新普法宣傳工作,加強人民調解員和律師鑒定公證隊伍建設,不斷提升公共法律服務水平。
惠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