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同意建立惠州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聯席會議制度的函
惠府辦函〔2022〕26號
市科技局:
惠市科字〔2022〕17號文收悉。經市政府同意,現函復如下:
同意建立惠州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不納入市級議事協調機構管理,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請按照國家、省和市有關文件精神認真組織開展工作。
附件:惠州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聯席會議制度
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3月10日
惠州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聯席會議制度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對我市高新技術企業(以下簡稱高企)培育發展工作的總體部署,進一步加強對我市高企培育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統籌協調落實,形成工作合力,實現高新技術企業總量三年翻番、2025年達到5000家的目標,市政府同意建立惠州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聯席會議制度(以下簡稱聯席會議)。
一、主要職能
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推進高企培育的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統籌推進全市高企培育工作;研究審議相關工作方案和擬出臺的重要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推進高企培育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部署推進高企培育工作重點事項,督促檢查有關方案和政策落實情況;總結推廣高企培育工作經驗;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各縣、區人民政府,大亞灣開發區、仲愷高新區管委會,市科技局、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生態環境局、商務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管局、金融工作局、稅務局等16個部門和單位組成,市科技局為牽頭單位。
聯席會議由市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第一召集人,市政府分管科技工作領導同志擔任召集人,市政府協助分管科技工作的副秘書長、市科技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副召集人;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報聯席會議確定。聯席會議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整成員單位,或邀請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參加。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科技局,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科技局主要負責同志兼任。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科室負責同志擔任。
三、工作規則
聯席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由第一召集人或第一召集人委托的召集人主持。聯席會議以紀要形式明確議定事項,印發各成員單位及其他有關單位。重大事項按程序報批。在全體會議前,可視情況召開聯絡員會議,研究討論聯席會議議題和需提交聯席會議議定的事項等。
四、工作要求
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深入研究高企培育工作的有關問題,制定相關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意見建議,認真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和議定事項,共同推進高企培育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加強對議定事項的跟蹤、督促和落實,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工作推進有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