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惠州市首席數據官制度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
惠府辦函〔2022〕56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門:
《惠州市首席數據官制度試點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5月25日
惠州市首席數據官制度試點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深化我市數字政府改革建設,高位推動數據治理、數據共享開放和開發利用工作,促進數據由資源向要素轉化,根據《廣東省公共數據管理辦法》(第290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數字化發展的意見》(粵府〔2021〕31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首席數據官制度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粵辦函〔2021〕63號)、《關于印發廣東省數字政府改革建設2022年工作要點的通知》(粵辦函〔2022〕24號)、《關于印發惠州市數字政府改革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的通知》(惠市政數〔2021〕53號)等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我市推進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試點工作為契機,在有條件的縣(區)、部門試點建立首席數據官制度,支撐業務融合、技術融合、數據融合,全面構建惠州數據共享開放和開發利用體系,提高數據治理和數據運營能力,助力我市數字政府改革建設。
(二)工作目標
建立市、縣(區)兩級、市各有關部門聯動的首席數據官制度,加強數據資源管理的領導力、決策力和執行力,帶動市、縣(區)各部門協同促進政府數字化轉型,助力政務服務水平提升、市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以數據共享開放推動數據資源開發利用,加快推進數據要素有序流通,釋放數據要素紅利。
2022年初步組建起市試點部門、試點縣(區)的首席數據官隊伍,依托市“數字政府”改革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建立首席數據官職責體系、考評體系,健全工作機制、數據共享開放機制,探索數據治理與運營新模式,推動公共數據與社會數據融合場景創新。
2023年全面組建起市縣兩級、市各有關部門的首席數據官工作隊伍,健全首席數據官管理體系,完善工作機制,構建權責清晰的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制度規則、服務體系和安全管理機制,推動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規范化、制度化。
二、試點范圍
(一)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衛生健康局、市場監管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共10個市級部門。
(二)惠城區、博羅縣、仲愷高新區共3個縣(區)。
三、主要任務
(一)建立上下貫通的首席數據官組織體系。
1.設立市首席數據官一名,由分管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工作的市政府領導兼任,在市“數字政府”改革建設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負責統籌全市數據資源管理和融合創新工作;設市首席數據執行官一名,由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主要領導兼任,負責協助市首席數據官開展工作,組織落實全市數據資源管理和融合創新工作,建立健全政務數據資源管理協調機制,組織落實數據資源管理年度工作要點,并實施常態化指導監督,負責推進全市首席數據官隊伍建設,定期向市“數字政府”改革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和市首席數據官報告全市數據資源管理情況。(牽頭單位: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2.市試點部門按照“一官兩員”人員配備架構,設部門首席數據官一名,原則上由本部門領導班子成員兼任,負責在市首席數據官的統籌下,推動本部門業務領域數據資源規劃、采集、處理、共享開放和開發利用等工作;設數據專員和政務專員各一名,負責協助本單位首席數據官開展工作,人員名單報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備案。(牽頭單位:市試點部門)
3. 試點縣(區)政府參照建立首席數據官組織體系,設縣(區)首席數據官一名,原則上由分管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工作的縣(區)領導兼任,負責在市首席數據官的統籌下,推動本區數據資源規劃、采集、處理、共享開放和開發利用等工作;設立縣(區)首席數據執行官一名,由縣(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部門主要領導兼任,負責協助縣(區)首席數據官開展工作。(牽頭單位:試點縣、區政府)
(二)明確首席數據官職責范圍。
1. 當好政府數字化轉型“踐行者”,推進數字政府改革建設。組織落實省、市數字政府改革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決定事項、部署任務;組織制定本級政府或本部門數字政府發展規劃、標準規范和實施計劃。
2.當好數據共享應用“總管家”,統籌數據融合創新應用。加強對數據資源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整體規劃和統籌協調,完善數據資源管理規章制度,建立部門職能數據清單;推進數據資源全生命周期協同管理,統籌開展數據資源普查、規范采集、加工處理、標準規范執行、質量管理、安全管控、績效評估等工作;統籌協調內外部數據需求,支持多領域數據的聯通共享,做好政務服務“一網通辦”、社會治理“一網統管”、政府運行“一網協同”的數據支撐,統籌推進數據共享開放和開發利用工作,推動公共數據與社會數據深度融合和應用場景創新,并結合各自數據資源和業務應用基礎與特點,開展特色數據應用探索。探索首席數據官體系在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數據支撐、實戰協同和聯動機制。
3.當好信息化項目建設的“監督員”,實施常態化指導監督。協調解決本級政府或本部門信息化項目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指導開展信息化項目評審工作,對信息化建設項目的評審、驗收進行論證把關,擁有重要話語權。對數據治理運營、信息化建設等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及時發現、制止及糾正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可能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
4.當好數據文化傳播“宣傳員”,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市政府、試點縣(區)政府首席數據官負責推動本級數據運營機構建設,組織開展本級數據技能與安全培訓工作。試點部門首席數據官負責推進本部門數據治理及運營團隊建設,并組織開展本部門全員數據技能與安全培訓,建立本級行業數據專家人才庫。
(三)建立首席數據官工作機制、述職評價機制。
1.建立首席數據官工作機制。在市“數字政府”改革建設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定期組織召開工作會議,研究全市數據資源管理有關戰略決策制定,協調重大、復雜事項,促進各縣(區)、各部門之間數據資源管理工作的協同聯動。
2.建立首席數據官述職評價機制。圍繞本縣(區)、本領域數據采集匯聚、數據資產管理、數據開放共享、數據開發利用、數據應用創新、數據安全保護、數據需求等情況,試點縣(區)、部門首席數據官每年向市首席數據官述職,向市“數字政府”改革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提交年度述職報告并提出相關工作建議。在市“數字政府”改革建設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要結合數字政府建設、智慧城市建設、“一網統管”工作、信息化項目建設、數據綜合管理、重點工作部署、日常管理等落實情況,科學設立首席數據官評價指標,對試點縣(區)、部門首席數據官履職情況進行評價。
四、實施步驟
(一)開展首席數據官試點建設。
各試點縣(區)、部門設立首席數據官,并制定實施方案,細化工作內容和計劃,報市“數字政府”改革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備案。(2022年8月底前)
(二)完善數據資源管理體系。
市“數字政府”改革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推動數據資源全生命周期協同管理,從制度層面完善全市數據資源管理體系。試點縣(區)、部門首席數據官統籌推進數據資源普查,探索通過職能數據清單強化數據采集匯聚,開展數據治理工作,拓展數據應用場景,推進數據共享開放和開發利用,促進公共數據和社會數據融合發展,充分釋放數據要素紅利。(持續推進)
(三)總結首席數據官試點成效。
試點縣(區)和部門要及時梳理試點工作進度、存在問題及意見建議,于2023年4月底前總結工作情況并報送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由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梳理形成試點工作總體情況報市“數字政府”改革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并做好試點工作評估和先進經驗推廣。對成效突出的試點縣(區)和部門,視情況在我市數字政府改革建設績效評估工作中給予加分鼓勵。(2023年4月底前)
(四)全面推行首席數據官制度。
2023年,在全市各縣(區)、各部門全面推行首席數據官制度,健全工作機制,促進跨區域、跨部門、跨層級數據資源管理,加強工作監督和評估考核。(2023年12月底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實施。在市首席數據官的領導下,市首席數據執行官建立我市常態化首席數據官工作溝通機制,推動試點縣(區)和部門首席數據官之間開展業務交流與合作;在公共支撐、平臺應用、數據共享交換、數據治理、購買服務等方面給予試點縣(區)和部門支持保障,各級財政給予經費保障。試點縣(區)和部門要結合實際,積極發揮首席數據官作用,以數據驅動業務變革和創新,制定本縣(區)、本部門工作方案,并報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備案。
(二)加強考核激勵。市“數字政府”改革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將對評價結果優秀的首席數據官予以通報表揚,評價結果納入首席數據官的年度績效考核,并將優秀經驗納入優秀案例庫。
(三)加強人才保障。試點縣(區)和部門要以政治表現好、業務能力強、工作實績突出為標準,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加大對首席數據官的選拔和培養力度,著力打造“懂業務、懂技術、懂管理”的復合型數字化人才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