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ZGS—2023—003
仲愷高新區黨工委管委會綜合辦公室關于印發
《仲愷高新區促進科技創新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惠仲綜辦發〔2023〕2號
各園區,各鎮(街道),區屬及駐區各單位:
《仲愷高新區促進科技創新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業經區管委會常務會2023年第8次會議審議通過(惠仲常務紀〔2023〕8號),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區科技創新和投資促進局反映。
仲愷高新區黨工委管委會綜合辦公室
2023年6月2日
仲愷高新區促進科技創新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20〕7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粵府〔2019〕28號)及省高質量發展大會精神,全面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充分發揮科技創新的支撐引領作用,創新支持方式、提升政策實效,不斷激發各類創新主體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高新區高質量發展,特制訂本政策。
一、政策目標、機制和范圍
(一)建設目標。至2025年底,力爭國家級科技創新平臺達到5個及以上,省級以上新型研發機構達到16家及以上,高新技術企業達到1600家及以上,科技孵化載體面積達到200萬平方米及以上,當年技術合同交易額達到20億元及以上,推動R&D占GDP比重達到8.0%及以上,爭取在全國高新區排名進入前30名,爭創國家一流高新區。
(二)建立財政科技投入穩定增長機制。確保每年的財政科技投入有一定增長幅度,用于支持提升創新能力、創業活力、推動結構優化和產業升級、促進開放創新等方面,本政策部分獎補資金優先在每年的科技專項資金中列支,并根據當年科技專項資金預算進行獎補,保障完成年度工作任務。
(三)支持范圍。本政策獎勵和扶持的對象為“注冊、交稅”均在仲愷高新區的企業及機構,符合科技型中小企業標準的企業須參與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才可享受當年各類惠企政策。企業須管理規范,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環保事故。
二、推動創新主體培育,助推企業高質量發展
(四)支持科技企業量質提升。加快構建“科小-高企-科技領軍企業”梯度培育發展鏈條。鼓勵支持企業參加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入庫,對首次獲得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登記編號的企業給予每家1萬元獎勵,對非首次獲得的給予每家5000元獎勵。成立區級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企業在庫時間原則上不超過2年,對區級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入庫企業給予每家2萬元獎勵,首次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每家10萬元獎勵,非首次認定的給予每家5萬元獎勵。對區級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入庫企業,在庫期間參照省級以上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政策享受補貼,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當年該企業產生的本地財政貢獻金額,補貼金額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后一次性發放,發放時間根據申報指南確定。以科技項目形式,建立科技領軍企業培育庫,并給予扶持。對整體遷入我區的規上、規下有效期高新技術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獎勵。
(五)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支持符合仲愷高新區智能終端、超高清視頻顯示、能源電子、人工智能、激光與增材制造等5大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等領域的高新技術企業、規上企業、評價入庫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對連續兩年自主申報享受惠州市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且研發費用年度增長100萬元以上的企業,增量在100(不含)-1000萬元(含)部分按2%給予獎補,1000(不含)-2000萬元(含)部分按1%給予獎補,2000萬元(不含)以上部分按0.5%給予獎補,單個企業每年累計獎補金額不超過該企業上一年度對地方財政貢獻的50%,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六)激發企業創新活力。鼓勵企業開展專利布局,對當年獲得授權的國內發明專利給予最高1500元/件的資助,獲得境外授權的發明專利給予最高5000元/件的資助。對獲得中國專利金獎、銀獎和優秀獎的項目,分別獎勵30萬元、15萬元和10萬元;對獲得廣東專利金、銀獎和優秀獎的項目,分別獎勵10萬元、5萬元、2萬元。對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的第一完成單位,給予100萬元獎勵,對獲得國家自然科學、技術發明、科學技術進步一、二等獎的第一完成單位,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獎勵;對獲得省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技術發明獎特等獎或一、二等獎的第一完成單位,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對新列入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優勢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配套獎勵,列入省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給予10萬元的配套獎勵。對同一年度分別獲得專利獎、科學技術獎、知識產權企業等同類型的多項獎勵,以同類型單項最高金額給予獎勵,不重復獎勵。對進行知識產權維權的區內企事業單位,對每家單位按實際訴訟代理費的50%給予最高5萬元的資助。
(七)提升科技成果轉化能力。支持區內高新技術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等以市場化購買服務(含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許可、技術咨詢服務)的方式開展產學研合作,相關服務經技術合同認定登記且技術合同執行完畢后,對購買服務企業按技術合同實際發生額的5%給予單個企業當年最高10萬元的獎勵。對促成科技成果在區內轉化且上年度技術合同交易額不少于3000萬元的技術轉移轉化服務機構,按上年度技術合同交易額超出部分的6‰給予最高10萬元的獎勵,高新區一企一策合作的機構不享受此項獎勵。每年安排不低于200萬元的財政資金,通過科技項目、公開征集、揭榜等多種形式,用于支持對產業發展具有全局性、帶動性,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創新成果和技術攻關項目。對獲得上級科技項目支持的企業,原則上按上級相關文件要求額度或比例給予配套經費支持。
三、搭建創新平臺體系,提升企業發展潛力
(八)加快集聚創新資源
對新認定國家級、省級的重點實驗室,分別給予最高100萬元、50萬元的獎勵;對動態評估結果為優秀、良好的省重點實驗室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支持企業聯合國內外高校、科研機構在區內合作共建實驗室,對新認定省級以上重點實驗室,按該實驗室建設投入的10%給予建設經費后補助,補助金額不超過實驗室依托單位上一年度對當地財政貢獻的50%,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對新認定省級新型研發機構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對通過省新型研發機構動態評估的機構給予20萬元獎勵;對我區機構在市新型研發機構綜合評價后補助中,獲得A等級補助10萬元、B等級補助5萬元。支持企業聯合國內外高校、科研機構在區內合作共建新型研發機構,對新認定市級以上新型研發機構,按機構初始投入額度10%給予建設經費后補助,支持額度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對新認定國家級、省級的技術創新中心,分別給予最高100萬元、50萬元的獎勵;支持企業聯合國內外高校、科研機構、高水平研究院組建省級技術創新中心,對新建的省級技術創新中心,按創新中心初始投入額度10%給予建設經費后補助,補助金額不超過依托單位上一年度對當地財政貢獻的50%,支持額度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對新認定國家級、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分別給予30萬元、5萬元的獎勵;動態評估結果為優秀、合格的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分別獎勵10萬元、5萬元;支持企業聯合國內外高校、科研機構在區內合作共建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對新認定市級以上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企業,按該工程技術中心投入的10%給予建設經費后補助,補助金額不超過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依托單位上一年度對當地財政貢獻的30%,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同一年度獲得同類型資質的多項認定,以同類型資質單項最高金額給予獎勵,不重復獎勵。
(九)加快科技孵化育成體系提質增效。培育建設創新孵化載體,對經區科技主管部門備案通過,并在火炬統計調查信息系統網絡平臺或廣東孵化在線注冊,完成年度調查統計工作評定為合格的,給予10萬元獎補。孵化載體認定獎補,加快構建“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園”全孵化鏈條,對新認定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國家備案眾創空間,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補;對新認定省級孵化器、省級加速器,給予30萬元獎補。提升創新孵化載體發展質量,參加國家和省、市、區運營評價的載體,對獲得評價結果為“A”等級的,給予30萬元獎補。激發創新孵化載體活力,鼓勵創新孵化載體開展創新創業活動,根據活動的影響力、規模、效果,對經區科技主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活動,給予年補貼總額10萬元獎補。
四、完善創新要素體系,激活企業發展活力
(十)以人才引育驅動高質量發展
1. 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創新創業人才引進,對獲得國家、廣東省、惠州市科技人才政策支持的團隊和個人,按獲得扶持總金額的10%進行配套獎補,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2. 認真落實《仲愷高新區人才津補貼申領辦法(試行)》《仲愷高新區首席技師、優秀技師評選管理辦法》《仲愷高新區人才綜合服務實施方案(試行)》《仲愷高新區人才基金管理辦法(試行)》,為新引進博士后、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生分別發放生活津貼每人每月4000元、3000元、2000元、500元,申領年限為2年;同步配套住房補貼,落戶惠州的博士后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5萬元、全日制碩士研究生3萬元;對到我區企業求職或就業創業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高校所在地在惠州市以外的,每人發放一次性交通補貼500元、一次性住宿補貼600元;高校所在地在惠州市內的,每人發放一次性交通補貼100元;每年評選20名技師和100名優秀技師,分別獎勵每人5萬元、5千元;探索實施更加貼心周到的“人才管家制度”,簡化人才落戶、就醫等服務事項流程,支持上市企業、上市后備企業等4類企業舉薦認定人才,享受子女入學優惠待遇;盤活壯大人才基金,支持激勵人才實施創新創業項目,加強對各類團隊、人才的關愛幫扶。
(十一)建設金融服務資源集聚地。對上年度營收2000萬元以上且不超過3億元、2000萬元及以下的企業,分別按用于生產經營活動年平均貸款余額的不超過3%、不超過5%補貼已發生利息,每家企業年補助總額不超過50萬元;對上年度營收不超過3億元的企業,按年融資租賃合同設備投資額不超過3%給予融資租賃租金補貼,每家企業年貼租總額不超過50萬元,同一融資租賃合同最高貼租2年;企業可同時享受貼息和貼租,兩項疊加年補貼總額不超過50萬元。對在境內A股資本市場成功上市融資的區內企業,通過分階段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注冊地和納稅地均在我區的企業,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創新層成功到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的,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獎勵。對成功轉板到滬深交易所上市的,再給予一次性250萬元獎勵;將注冊地、納稅登記整體遷入我區的區外境內A股上市企業,給予最高350萬元獎勵;對區內每年在省內區域性股權市場成功掛牌前三名的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資金。
(十二)促進科技服務業發展。加強在我區注冊、備案、納稅的高新技術企業輔導服務機構培育扶持,對年輔導8-14家、15-24家、25家及以上首次申報高新技術企業且通過市推薦至省的機構,分別給予0.9萬元/家、1.5萬元/家、2.1萬元/家的獎勵;對年輔導8-14家、15-24家、25家及以上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機構,分別給予2.1萬元/家、3.5萬元/家、4.9萬元/家的獎勵,對單個機構當年輔導企業申報及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獎補總額不超過150萬元;對首次升規納統的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企業,獎勵10萬元。建立健全高新區知識產權運用、服務和保護體系,對注冊、納稅在高新區,且具有代理資質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首次年營收超過500萬元、1000萬元,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的獎勵;對上年度代理我區企事業單位或個人發明專利授權量超過300件、500件的在高新區注冊代理機構,分別給予3萬元、5萬元的獎勵。
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3年,原《仲愷高新區促進科仲愷高新區促進科技創新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惠仲委辦〔2022〕4號)(以下簡稱:原政策)廢除。本政策施行前,原政策需要支持而尚未落實的部分條款按原政策執行。有效期內如遇法律、法規或有關政策調整變化的,從其規定。本政策由仲愷高新區科技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注釋:省級以上創新平臺包括省級以上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新型研發機構、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發改部門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