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31日至9月30日期間,惠州市環境保護局對《關于劃定惠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通告(代擬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期間共收到意見2條,采納情況具體如下:
序號 | 意見主要內容 | 采納情況 |
1 | 惠州市城市燃氣發展有限公司:
| 第一點意見不采納,理由是建議的區域并非城市建成區,暫時沒必要劃為Ⅲ類管控燃料控制區,尤其是博羅縣園洲鎮、石灣鎮、龍溪鎮等區域,10蒸噸以上燃煤鍋爐數量較多,如果劃定Ⅲ類管控燃料控制區,一刀切禁止燃煤后,對企業影響較大。 第二點意見采納,通告已明確要求改用天然氣、頁巖氣、液化石油氣、電等其他清潔能源。關于生物質成型燃料的界定,環保部《關于界定生物質成型燃料類型有關意見的復函》(環辦函〔2014〕1207號)已明確,生物質成型燃料不屬于高污染燃料,在配備專業鍋爐及高效除塵設施可以使用。 |
2 | 建議將大亞灣除石化區外劃定為Ⅱ類管控燃料控制區。 | 采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