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和《廣東省城鄉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規定,產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城市人民政府確定的處理費收費標準和有關規定繳納處理費。鑒于我市的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已全面鋪開,按照市政府統一部署,為延續做好垃圾處理收費管理,保持工作和政策的一致性,依法依規收繳垃圾處理費用,我局擬定《惠州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于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21日在惠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惠州市城鄉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網站公開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建議。截止意見征求期滿,未收到社會公眾各類途徑反饋的意見建議。現將收集意見建議情況主動向公眾公開。
感謝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的參與和支持。
惠州市城鄉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4年7月8日